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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共用道路,曾是鄰里出行的便利通道,卻因邊界權屬不清、雜物占道堵塞通行,引發兩家長期爭執,讓昔日和睦的鄰里反目。近日,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法官秉持“情理法交融”原則,對該起相鄰關系糾紛進行了耐心調解,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不僅打通了堵塞的出行路,更架起了鄰里的“連心橋”。
村民張某與李某系多年鄰居,兩家院落之間3米寬的道路為共用通道,也是張某一家出行的主要路徑。近年來,李某在道路一側搭建簡易棚屋,用于堆放自家農具、柴火,導致道路僅剩不足1.5米寬,張某電動車難以通行,遇雨雪天更是泥濘難行。雙方為此多次爭吵,村干部多次調解未果,張某無奈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李某清除路障、恢復道路原狀。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深知鄰里糾紛“結案易、心結難解”,若簡單下判,恐加劇雙方矛盾,影響日后相處。為摸清糾紛癥結,法官第一時間前往現場勘查,仔細丈量道路尺寸、核查雜物堆放情況,并采用“背對背”方式分別與張某、李某談心,充分傾聽雙方訴求與委屈。
交談中法官了解到,李某堆放雜物是圖自家方便,并無惡意;張某則因出行受阻心生怨氣,兩家亦無其他矛盾。得知雙方都念及往日鄰里情分,法官隨即展開調解,向雙方釋法析理,明確占用共用道路影響他人通行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同時,法官引用“六尺巷”典故,勸導雙方“遠親不如近鄰”,遇事各退一步,才能和睦長久。
經過法官多輪耐心疏導,雙方態度逐漸緩和。李某主動表示愿意清理路障、拆除棚屋,張某也坦言自己此前溝通方式過于急躁。最終,在法官見證下,雙方達成和解意見,李某于3日內清理道路上所有雜物,今后雙方共同維護道路整潔暢通。
此次糾紛的圓滿化解,是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踐行“案結事了人和”司法理念的生動體現。下一步,我院將繼續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通過法理與情理的深度融合,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又著力修復鄰里關系,為構建和美鄉村注入司法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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