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五”規劃指出,要“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上海應以制度型開放為牽引,以綠色轉型為內核,將再制造打造為鏈接“五個中心”建設與全球循環經濟治理的示范窗口,為全國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上海方案。
原文 :《釋放再制造產業制度紅利》
作者 |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金融貿易學院教授 陳淑梅
圖片 |網絡
在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國家戰略背景下,再制造作為融合資源節約、污染減排與技術升級的先進生產力形態,正從邊緣走向中心。2025年12月通過的《中共上海市委關于制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推動保稅維修、再制造、跨境電商、數據開發等制度和模式創新”,標志著再制造已由產業園區功能定位升格為城市綠色轉型的戰略支點。面對“十五五”時期高質量發展與碳達峰目標的雙重約束,上海亟需以制度型開放破除體制機制梗阻,釋放再制造產業的制度紅利與發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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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舊件回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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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優質的舊件供應是再制造產業的生命線。當前我國逆向物流體系嚴重缺位,大量高價值舊件流入非正規渠道。2024年全國報廢機動車846萬輛,僅35%進入正規拆解企業。上海雖在臨港新片區試點進口舊機電產品用于再制造,但國內舊件回收仍缺乏強制性生產者責任延伸機制。建議在汽車、工程機械等領域率先推行舊件銀行制度,要求制造商按新品銷量比例儲備可再制造舊件,并允許認證企業市場化競購。同時,依托上海數據要素優勢,構建區塊鏈舊件護照系統,實現“一舊一碼、全程上鏈”,為稅務“反向開票”提供可信憑證。此舉與《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745號)中“嚴格設備淘汰和報廢處置,規范資產管理”及《固廢綜合治理行動計劃》(國發〔2025〕14號)提出的“全鏈條無害化管理”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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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市場認知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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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常將再制造產品誤認為“翻新貨”,導致市場滲透率不足5%,遠低于歐美60%至70%的水平。工信部典型案例(工信廳聯節函〔2025〕554號)顯示,再制造盾構機售價僅為原型新品的31.7%,液壓支架成本降低64%,性能卻達或超新品,但市場仍難認可。建議由國家認監委試點“再制造產品強制認證標識”(CCCr),并在政府采購目錄中明確要求市政工程、公立醫院、公交系統優先采購認證產品,設定不低于30%的采購比例。同時,推動主機廠在4S店設立再制造件專區,對銷售給予傭金激勵。這一路徑直接對接商務部等9部門2026年1月發布的《關于實施綠色消費推進行動的通知》中“推動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培育綠色經營主體”的要求,亦與“兩新”政策強調的“推廣綠色低碳智能產品”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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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關鍵核心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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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是典型的技術密集型產業,但我國高端表面處理設備國產化率不足30%,鋰鈷鎳等戰略金屬回收率普遍低于60%,而德國部分工廠可達96%。工信部案例顯示,再制造柱釘輥壽命提升至20000小時,成本僅為新品60%;風電齒輪箱再制造后振動、溫升、噪聲指標均優于原型新品。建議在張江、臨港布局“再制造中試平臺”,嵌入AI損傷識別、工業CT檢測等智能模塊,并發放“中試服務券”支持中小企業驗證工藝。同時,由市經信委牽頭組建“高端再制造產業創新聯盟”,聚焦航空發動機葉片激光熔覆、鋰電材料高效回收等“卡脖子”環節,采用揭榜掛帥機制攻關。此舉精準呼應《再生材料應用推廣方案》(發改環資〔2025〕1681號)中“加強關鍵零部件精細化拆解、稀有金屬綠色高效分離回收技術裝備研發”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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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制度協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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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稅制將再制造按一般納稅人計稅,但舊件多從自然人或非經營主體處回收,無法取得進項發票,導致稅負顯著高于其他資源循環產業。盡管《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已納入再制造產品,但因缺乏合規憑證,企業難以享受稅收優惠。《2026年“兩新”政策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5〕1745號)明確提出“持續推動落實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制度并加強監管”,為破解這一堵點提供了政策依據。建議在上海率先落地該機制,由稅務部門聯合商務、工信等部門建立“舊件來源—交易—開票”閉環驗證系統,允許合規再制造企業依法向個人出售者開具收購發票,并作為進項抵扣和所得稅減免的有效憑證。同時,試點產業鏈協同政策沙盒,允許再制造共同體內部舊件流轉視同內部調撥免征增值稅,共享綠色信貸額度;探索將再制造碳減排量納入上海碳市場,并爭取納入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此舉既呼應《上海市“十五五”規劃建議》第15條“推動保稅維修、再制造……制度和模式創新”的部署,也為落實《綠色消費推進行動通知》中“參與全球規則制定”提供可操作的地方試驗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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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不是簡單的修舊利廢,而是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載體。上海應以制度型開放為牽引,以綠色轉型為內核,將再制造打造為鏈接“五個中心”建設與全球循環經濟治理的示范窗口,為全國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上海方案。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背景下我國‘再制造’高質量發展研究”(24AJL009)階段性成果]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88期第2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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