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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涉企執行,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彰顯執行工作在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中的使命擔當,近日,上海法院涉企十大執行典型案例評選會評選出了2025年度上海法院涉企十大執行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上海某物流公司與上海某運輸公司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實施案”入選。一起來看!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上海某物流公司與上海某運輸公司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實施案
基本案情
申請執行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流公司)與被執行人上海某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輸公司)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運輸公司賠償原告物流公司共計4316037.98元及利息。運輸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運輸公司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物流公司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6日立案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查明物流公司在訴訟階段已保全運輸公司名下19輛車輛,其中有12輛車輛已到達報廢年限,不具備使用和變現價值。法院雖依法凍結運輸公司銀行賬戶,然賬戶余額遠不足以覆蓋執行標的額。案件執行面臨以下現實困境:一是權益平衡困境。若徑行采取拍賣車輛、扣劃資金等剛性措施,雖可實現部分債權,但將導致運輸公司經營停滯、員工失業,甚至引發企業破產風險。二是信任重建困境。物流公司因資金鏈緊張,堅決反對解除財產保全措施,擔憂被執行人轉移資產;運輸公司因賬戶凍結無法開展正常經營,喪失償債能力,雙方陷入執行僵局。三是行業特性困境。運輸公司主營危化品運輸業務,具備一定市場競爭力與穩定業務來源,查封凍結措施阻斷其經營“造血”功能,加之春節前后員工工資支付、稅款繳納等多重壓力,加劇執行緊迫性與復雜性。
為擺脫上述困境,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構建并實施四維創新執行機制:
一是推演式執行預告機制。建立執行影響評估模型,對各類執行方案的可能效果進行模擬推演,引導雙方當事人理性預判執行結果,消解因信息不對稱引發的對抗情緒。二是互利共贏和解機制。量身定制“賬戶分級管理+報廢車輛市場化變現+分期履約”組合方案,既保障申請執行人債權逐步實現,又為被執行人保留經營存續空間,激活其自主履約能力。三是全流程動態監督機制。在執行和解履行期間,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實時核查運輸公司經營及資金狀況,定期調取銀行流水,確保企業運營透明、履約行為可信。四是法律風險警示機制。向運輸公司送達《法律風險告知函》,明確其誠信履約義務,警示轉移、隱匿財產等行為的法律后果,強化執行威懾與規則約束。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推演預告+互利和解+動態監督+風險警示”四維執行機制,實現了“債權逐步兌現、企業正常經營、員工就業保障”的多贏局面。至2025年3月27日,最后一筆案款扣劃成功,案件順利執結。
典型意義
一是彰顯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司法實踐價值。本案通過“推演預告”促進當事人理性選擇、“互利和解”保障企業生存空間、“動態監督”防范財產流失、“風險警示”劃定行為邊界,體現了司法溫度與法律剛性的有機統一,展現了執行程序中利益平衡與程序正義的深度融合。
二是重塑涉企案件執行的價值導向。本案突破了傳統執行中單純聚焦債權實現的單向思維,將債權實現、企業存續、就業穩定、行業發展納入整體考量框架,實現從“實現債權”到“共贏治理”的理念轉型,為涉企執行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利益平衡范式。
三是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司法賦能。通過信用激勵與約束機制并重,本案引導市場經營主體樹立“守信可續營、失信必受限”的行為預期,不僅穩定了經營主體經營信心,也增強了其通過誠信履約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為構建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提供了生動的司法范例。
該案將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轉化為具有可操作性的系統方法論,實現了債權保障與民營企業保護之間的精準平衡,對同類涉企執行案件的處理具有重要的參考與推廣價值。
線索來源丨執行局
素材提供丨張春燕
責任編輯丨陳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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