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男子幫老友換燈管,不慎摔倒離世,家屬索賠129萬!一方要求“全額賠償”,一方埋怨“漫天要價”!男子妻子:“我老公是你叫去換燈管的,事因你而起,現在人都走了,你倒是撇得一干二凈。”那么法院會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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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秋,浙江某縣城。62歲的吳師傅接到老友郭某的電話:“老吳啊,我家客廳吊頂燈管壞了,你手巧,來幫我換個唄?我年紀大了,爬不了高。”
兩人是多年的好友,平日里誰家修水管、裝窗簾、搬重物,一個電話就到。
吳師傅二話沒說就去了。可就在他踩上人字梯,伸手去拆老舊燈座時——腳下梯子突然打滑!
他整個人從近兩米高處重重摔下,后腦直接磕在水泥地上,當場昏迷。
救護車呼嘯而至,但因顱內大出血,搶救無效不幸離世。這個家,瞬間塌了。
葬禮剛辦完,家屬咬牙將郭某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29萬元。
而郭某卻一臉委屈:“他自己有高血壓、冠心病,醫生都說不能劇烈活動!這明顯是舊病突發才摔倒的,跟我沒關系!”
“人是你叫去的,現在裝沒事人?”吳師傅的家人怒斥。
郭某憤懣喊冤:“你們開口就要一百多萬?這不是幫忙,是訛人!”
調解多次破裂,案件到了溫建豪法官手里。
他沒有急著判,而是把雙方叫到一起,一句句問清細節:
是誰主動提出幫忙?(郭某打電話求助)
吳某是否收取報酬?(分文未取)
現場是否有安全防護?(無梯子、無扶手、無提醒)
郭某是否知曉吳某健康狀況?(知道其有高血壓)
溫法官語重心長:“法律上,這叫‘義務幫工’。幫工人因幫工活動受傷,被幫工人不能完全免責,哪怕沒過錯,也應適當補償——這是對善意的尊重。”
郭某沉默良久,終于松口:“我不是不想給……可129萬,我實在拿不出這么多錢啊。”
經過多輪協商,最終雙方達成象征性但具人情味的調解協議:郭某一次性補償幾十萬,既承認了責任,也顧及了現實承受力。一場可能撕裂兩個家庭的官司,總算有了體面的收場。
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說,“這事兒說明白了一個道理:能花錢解決的事,別用人情!請個電工200塊搞定,現在賠幾十萬,還搭上一條命,值嗎?”
也有網友說,“我朋友騎電動車帶我摔了,我臉劃破都沒怪她!既然是自愿幫忙,風險就得自己擔一點。”
還有網友說,“兩家幾十年交情,出事后第一反應不是安慰,而是算錢——這社會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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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法官判得好!不能讓好人流血又流淚,但也不能讓被幫的人傾家蕩產。平衡,才是正義。
吳師傅的悲劇,不在梯子打滑,而在社會早已失去了“風險共擔”的默契。
過去,誰家出事,街坊湊錢、送飯、守夜;如今,哪怕是一句“幫個忙”,也要先想:“萬一出事,我賠得起嗎?”
這說明我們的信任體系,已經脆弱到連一盞燈都撐不住。
真正的文明,不是出了事就拼命索賠,也不是出了事就推得一干二凈,而是在事前就有共識:
“我幫你,是因為信你;你若出事,我不會讓你獨自承擔。”
可惜,這樣的共識,正在被“怕擔責”的冷漠和“要天價”的算計,一點點碾碎。
愿吳師傅安息,也愿天下所有愿意伸手幫人的人,不必在善良與自保之間,做如此殘酷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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