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0日,江西省人大代表馮珍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直指康復治療師行業的核心痛點:“當前康復治療師行業仍以職稱替代資格認證與職業認證,從業者面臨巨大合法行醫壓力,需完善制度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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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同時建議搭建康復轉化重點實驗室,推動科研成果落地。這兩項建議,一個指向當下迫切的執業合法性問題,一個布局未來行業的長遠發展。
01 當“職稱”無法定義“執業權”
康復治療師面臨的尷尬,在于用評價專業水平的“職稱”,替代了本該存在的、賦予合法執業權利的“資格”。
這造成了執業現實的矛盾:在臨床一線,康復治療師需要運用專業手法,為患者進行功能訓練與治療,其工作直接關系到患者的康復質量與安全。
然而在法律層面,他們缺乏像醫生那樣明確的執業資格認證。其日常工作,如制定并執行治療方案、進行手法操作等,都處于法律界定模糊的“灰色地帶”。
馮珍教授今年特別指出:“康復治療師主要面對患者……從合法行醫這個角度來看,還是有很大的壓力。”這種壓力不僅是個人的,更關乎整個行業的規范與服務的安全底線。
02 各地的探索與嘗試
改變這一現狀的呼聲與努力,數年來從未停止。
早在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周艷芳代表提案建議建立國家層面的康復治療師執業資格準入制度,使其能與醫、護、藥并列,獲得規范的法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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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在答復中肯定了康復人才隊伍的發展壯大,但亦指出,將康復治療師從現行“醫、藥、護、技”的職稱分類框架中單列,涉及復雜的法律法規體系調整,因此全國性立法的進程需要時間。
正是在國家層面統一立法存在客觀難度的背景下,一些地方開始了“先行先試”的破冰探索:
·立法倡議:在2023年初的江西省兩會上,馮珍教授就曾建議,江西省可嘗試制定地方性的《康復治療師執業法》,為從業者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備案管理:2023年3月,深圳市利用特區立法權,出臺規定,要求康復治療師等人員必須進行執業備案,將其執業行為正式納入統一的衛生健康監管平臺。
·立法研究:2023年7月,四川省康復治療師協會聯合法學研究機構,啟動了康復治療師立法的專項可行性研究,從法學層面探索路徑。
這些從不同維度出發的地方實踐,雖然形式各異,但都指向同一個清晰的目標:在現有框架下,盡可能地為康復治療師構建更規范、更安全的執業環境。
03 執業風險與發展瓶頸
“職稱替代資格”的現狀,衍生出一系列具體問題,深深影響著每一位從業者。
最直接的困境是執業風險高企。由于缺乏法律明確定位,治療師在開展許多必要且專業的操作時,常感“名不正言不順”,擔心觸碰“非法行醫”的紅線。
這進而導致職業發展受限。身份不明確,影響了其在多學科團隊中的定位、薪酬體系乃至職業榮譽感,不利于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
從行業整體看,缺乏統一的準入“門檻”和清晰的執業規范,也使服務質量難以得到穩定保障,最終可能影響患者的康復權益。
04 地方星火與行業共識
從2023年地方兩會上的立法呼聲,到2026年初再次被聚焦于媒體面前,康復治療師的執業身份問題,始終是行業內在求解的核心議題。
馮珍教授此次提出的另一項建議——搭建康復轉化重點實驗室,看似著眼于科研,實則與執業規范問題相輔相成。實驗室推動形成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未來完全可以成為執業認證和人才培養的重要依據。
地方的“星星之火”,無論是深圳的備案制,還是江西、四川的立法探索,都在為最終破解這一全國性難題積累著寶貴的地方經驗與立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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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云自閑
本文系“康知了”綜合整理創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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