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珍家房子被強拆兩年半,政府開庭“忘了”出庭,公信力正在悄悄流失
2023年9月11日,石家莊欒城區政府強行拆除了李玉珍夫婦在1992年經村委會批準建造的房屋,這對老人是普通農民,沒有聘請律師,而是依靠法律援助一路進行訴訟,直到2025年3月31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強拆行為違法,并判決政府必須賠償。
政府后來決定賠償三十八萬,李玉珍覺得這個數目太少,沒有接受,于是再次提起訴訟,到了2026年1月28日,石家莊中院開庭審理這個案子,被告席上一個人也沒有來,空在那里,審判長打了好幾次電話聯系對方,對方只回應說忘了這件事,副鎮長蘇某某作為法定應訴人,按照規定必須出庭,但他既沒有到場,也沒有請假,法院只好進行缺席審理。
![]()
《行政訴訟法》寫得很清楚,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還補充了規定,實在不能去的,也要提交說明并備案,但這次不是“去不了”,而是“懶得去”,法院判決已經作出,賠償也已確定,他們卻連過場都不愿意走。
在江蘇的一個區,有件類似的案子,區長親自到場處理,賠償金額從五十二萬增加到七十八萬,雙方當場簽了協議,老百姓不光關心結果,也重視對方的態度,李玉珍老兩口為此事拖了兩年多,只為討一句“你們聽我說話沒有”,可開庭那天,被告席上空蕩蕩的,像是根本沒人在意。
![]()
當前部分基層單位在行政訴訟敗訴后拖延執行賠償款項,負責人以各種理由逃避庭審,根據2025年公布的數據顯示,行政案件被告缺席率較2022年上升了17%,過去群眾面臨“告狀難”問題,如今即使勝訴也難以落實權益。
手機拍一下,空蕩蕩的被告席傳到網上,比什么通報都讓人信服,河北正在搞法治政府回頭看活動,這起案子正好撞上這個節點,不是干部真的記性不好,是他們覺得程序不那么要緊,反正法院已經判決了,拖一拖也就過去了。
李玉珍繼續維權的話,可能會走國家賠償這條路,政府反倒要出更多錢,還要追究相關責任,已經有律師在聯系這件事,打算推動把長期不露面的單位名單公開出來,群眾不是天生就喜歡鬧事,而是因為一次次被“忘在一邊”,才不得不這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