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庭內,法槌落下,塵埃已定。站在被告席上的蓋如垠,這個曾經在東北黑土地上叱咤風云的“造城書記”,這個被坊間稱為“蓋不倒”的官場傳奇人物,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法庭查明,從2003年到2015年,這十二年間,他利用擔任大慶市委書記、黑龍江省副省長、哈爾濱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03.6733萬元。
從沈陽氣壓機廠的車間工人,到主政一方的高級領導干部,再到身陷囹圄的階下囚,蓋如垠的人生軌跡畫出了一個令人唏噓的拋物線。當“老蓋”變成了“老虎”,當“造城書記”變成了“貪官”,剝開那些 official 通報上莊重的法言法語,走進這起案件鮮為人知的公開細節,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人的墮落,更是一把失控的權力之劍如何斬斷了自己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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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衙內”的生意經:權力變現的家族產業鏈
在蓋如垠的腐敗棋局中,其子蓋闊(原名蓋寶華)是一個無法繞開的關鍵人物。這個出生于70年代的“衙內”,曾就讀于清華大學,個頭不高,在哈爾濱商界被人稱為“寶哥”或“少爺”。父親的權勢,成了他手中最好的“商業計劃書”。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蓋如垠“縱容、默許其子在其管轄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其子收受財物”。這短短幾十字的定性,背后是一條隱秘而復雜的利益鏈條。蓋闊深諳“代持”之道,通過其大學同學、朋友作為名義股東,在大慶、哈爾濱、沈陽等地編織了一張商業網絡。他的生意版圖涉獵極廣:從道路清雪工程到市政道路建設,從政府禮品采購到高檔紅酒銷售,甚至觸角還伸向了能源項目。
在哈爾濱繁華地段,蓋闊經營著一家裝修豪華的高檔紅酒專賣店。這里不僅是品酒的場所,更成了一個特殊的“權力掮客”據點。每到干部換屆、人事任免的敏感時期,這家店的門檻幾乎被踏破。各路想要求得蓋如垠提攜的官員,紛紛以購買紅酒的名義,行利益輸送之實。一次出手便是幾十萬元,酒柜成了錢柜,波爾多成了敲門磚。
更為隱蔽的是蓋闊在哈爾濱北郊參與的能源項目。2012年5月,哈爾濱陽帝能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成立,注冊資金1000萬元,其中“蓋括”出資990萬元,公司注冊地址位于哈爾濱市漢水路307號E棟——這與蓋闊其他關聯企業的地址高度重合。該公司表面上從事淺地表熱能技術、風力發電系統技術開發,實際上并不參與具體工程施工,而是利用蓋如垠的影響力,在哈爾濱的節能改造項目中充當“二道販子”,以“信息費”名義賺取巨額差價。
2014年7月,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黑龍江。隨著巡視深入,蓋闊插手工程項目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面。據當地政商人士透露,蓋如垠與兒子的關系也因此變得劍拔弩張。有一次,在哈爾濱友誼路一家五星級酒店的大堂內,憤怒的蓋如垠當眾抽了蓋闊一記耳光。這一記耳光,打的是兒子,更是打在了一個父親用權力為子女搭建的畸形溫床上。權力是公器,不是傳家寶;當父親把職權當作家族的“分紅權”,監獄就成了必然的“遺產”。 蓋如垠或許直到身陷囹圄才明白,縱容不是父愛,而是推孩子墜入深淵的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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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機的“掮客”游戲:身邊人失管的警示
在蓋如垠的腐敗外圍,還有一起令人啼笑皆非卻又發人深省的“案中案”——司機馬門啟詐騙案。這起案件雖然未被計入蓋如垠的受賄數額(因蓋確實不知情),卻從側面折射出這位領導干部身邊生態的混亂。
馬門啟作為蓋如垠的專職司機,長期跟隨其左右,深諳領導日常起居與工作流程。2008年5月,黑龍江省政府給時任副省長的蓋如垠分配了一套住房。得知這一消息后,馬門啟動起了歪腦筋。他向一位求蓋如垠辦事的企業老板張某提出,領導需要30萬元購置家具。張某正愁沒機會接近蓋如垠,當即在哈爾濱市工程小區樓下,將30萬元現金交給了馬門啟。
然而,這筆錢并未用于為領導購置家具,而是被馬門啟據為己有,用于個人消費。蓋如垠夫婦后來自行在月星家居、紅旗家具城購買了家具,對司機的索賄行為全然不知。直到案發,馬門啟才于2016年9月通過家屬退還了這30萬元。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馬門啟最終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一個司機,僅憑領導的司機身份,就能輕易騙得30萬元,這不僅暴露了蓋如垠對身邊工作人員管理的松懈,更說明其權力已經形成了一個無形的“磁場”,讓投機者如蠅逐臭。當權力失去了監督,連司機都能成為權力掮客,這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扭曲生態,正是腐敗滋生的最佳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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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城運動”的B面:政績沖動下的利益輸送
如果說兒子和司機的貪腐是蓋如垠腐敗的“支流”,那么他在哈爾濱推行的“造城運動”則是其權力失控的“干流”。2009年8月,蓋如垠重回哈爾濱出任市委書記,提出了“南拓、北進、中興、強縣”的城市建設思路,誓言要讓哈爾濱“三年能見亮、五年大變樣”。
這位出身工人的書記,帶著一股子“機油味”的狠勁。他要求公務員實行“5+2”“白加黑”工作法,即五天加兩天,白天加黑夜;寒冬臘月,他強令施工單位用棉被包裹水泥防凍,確保冬季不停工。2010年上半年,哈爾濱市區內道路開工率超過30%,整個城市仿佛一個巨大的工地。
然而,在這轟轟烈烈的表象之下,卻是利益的暗流涌動。蓋如垠主導的棚戶區改造,雖然改善了部分困難群眾的生活,但也因強征強拆、低價征地引發了大量矛盾。哈爾濱市道外區民主鄉新立村、光明村的村民曾實名舉報,2010年,當地政府以每平方米38.5元的低價強行征收村民8300畝土地,轉手卻以每平方米148元的價格出讓,巨大差價去向不明。村民們稱,在征地過程中,甚至出現了雇傭社會人員破壞青苗、毆打村民的惡性事件。
在蓋如垠的強力推進下,哈爾濱保障房項目“民生尚都”倉促上馬。這個當時最大的保障房項目,建成后被居民反映房屋質量差、公攤面積過大、經適房違規租售等問題頻現。蓋如垠只管“做不做”,不管“怎么做、做得怎么樣”的霸道作風,為工程腐敗留下了巨大空間。法院查明,他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這些交易很多就隱藏在這些大規模的基建項目之中。
政績沖動一旦脫離了法治軌道,就變成了脫韁的野馬。當“造城書記”把城市當成自己的畫布隨意涂抹時,他筆下的每一筆,都沾著利益輸送的墨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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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蓋不倒”的倒掉:從官場“不死鳥”到階下囚
在落馬之前,蓋如垠有一個廣為人知的外號——“蓋不倒”。這個略帶調侃的稱呼,源于他多次在官場“地震”中安然無恙的“傳奇”經歷。
1998年底,時任沈陽市副市長的蓋如垠調任哈爾濱副市長。他前腳剛走,沈陽就發生了震驚全國的“慕馬案”,時任市長慕綏新、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多名高官落馬,牽涉官員上百人。蓋如垠僥幸避過。
調任黑龍江后,他又經歷了省委副書記韓桂芝、省長田鳳山等高層腐敗案的震蕩,卻依然穩步升遷,主政大慶,躋身省委常委。2014年12月,他在大慶的老搭檔、時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大慶市委書記韓學鍵落馬。韓學鍵在調查期間,向辦案人員供述了蓋如垠的貪腐情況。這一次,“蓋不倒”終于倒了。
2015年12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蓋如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就在被查前十天,他還在一個會議上大談“堅守用權底線”。言猶在耳,人已倒下。
經查,蓋如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請,用公款旅游,違反規定出入私人會所;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搞錢色交易。
2017年4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為這位“蓋不倒”的官場生涯畫上了句號。從“蓋不倒”到“蓋必倒”,變的不是運氣,而是全面從嚴治黨這把“鐵掃帚”真正掃到了墻角。 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不倒翁”,只有“必倒翁”。
蓋如垠案的審理法院是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這體現了異地管轄的司法原則,確保了案件辦理的公正性。法院認定,鑒于蓋如垠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從輕處罰。即便如此,十四年的刑期,二百萬元的罰金,依然沉重。
從車間工人到省部級高官,蓋如垠用了四十年;從高位跌落,只在頃刻之間。他的N張面孔——草根書記、造城書記、霸道書記、貪官書記——最終都歸于“階下囚”這一張面孔。那2303萬元的贓款,買來的不是家族的榮耀,而是牢獄的枷鎖;那記打在兒子臉上的耳光,扇不醒裝睡的人,只能留給世人一聲長嘆: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好了造福一方,用偏了禍及子孫。蓋如垠的倒掉,再次證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哪怕你曾經是個“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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