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還小、不懂事、就原諒他吧……以后不將是未成年的附身符!違法犯罪會被懲罰。
202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施行。一直以來,“未滿十六周歲違法不執行拘留”的規定,讓個別未成年人將這條規定視為肆意妄為的“護身符”。
近日,桂林象山警方適用新規,依法對兩名一年內二次實施尋釁滋事的未成年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以實際案例彰顯新規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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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1月中旬,孟某(14周歲)、文某(16周歲)為追求刺激,在路上無故對一名陌生女子的頭部進行多次拍打。1月下旬,孟某、文某又多次在燒烤店對老板進行言語辱罵、起哄生事。
目前,孟某、文某因尋釁滋事被象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家長不管教,法律會幫你管教!
(來源:象山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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