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湛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我市于2026年1月13日發(fā)布了《關于督促電動自行車和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登記上牌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教育引導、督促上牌”期限為一個月。結合前期實際工作情況和市民辦理業(yè)務需求,為確保登記上牌工作平穩(wěn)有序開展,現(xiàn)就有關事項補充通告如下:
為充分保障市民辦理時間,確保車輛合規(guī)上路,決定延長“教育引導、督促上牌”期限,將《通告》中明確的“自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教育引導、督促上牌為主”的相關措施期限,延長至2026年3月31日。
自2026年4月1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和《湛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等規(guī)定,對駕駛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請廣大市民朋友周知,并相互轉告,避免扎堆辦理。讓我們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湛江市公安局
2026年1月31日
來源:平安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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