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決定任命名單
(2026年1月27日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
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馬杰為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張家川縣人大常委會
關于馬杰代理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于2026年1月27日決定:
馬杰代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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