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一體抓實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引導各地檢察機關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促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印發《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規定》(下稱《規定》)。
據了解,2025年2月,最高檢印發《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規定(試行)》(下稱《試行規定》),對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作出全面規范,為實現“每案必檢”提供了基礎制度支撐。從試行情況看,《試行規定》總體符合檢察工作實際,推動了案件質量檢查評查工作常態化、規范化開展和“每案必檢”要求的落地落實,但也在實際運用中遇到了一些新問題亟須改進。最高檢在深入調研、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對《試行規定》進行了修改完善,正式推出《規定》,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相較于《試行規定》,《規定》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的四個等次調整為“優質案件、合格案件、基本合格案件和不合格案件”。
其中,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辦案程序合法、規范,文書使用和制作正確、規范,說理充分,案件辦理具有一定典型意義、指導參考作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較好的案件可以評定為優質案件。
符合實體正確、程序合法、文書規范等基本要求,或者案件辦理雖然存在輕微質量問題,但是總體基本規范,未造成不良影響的,可以評定為合格案件。
在實體、程序、文書等方面存在一定質量問題,或者辦案質效較低,但未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嚴重不良影響,處理結論正確的,可以評定為基本合格案件。
認定事實錯誤或者事實不清造成處理結果錯誤,或者適用法律不當造成處理結果錯誤,或者辦案程序嚴重違法損害相關人員權利等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可以評定為不合格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還新增了案件質量講評的內容,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講評制度,結合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發現的問題、典型案件及評查結果,常態化開展案件質量講評,推動辦案質量持續提升。
以高水平“每案必檢”
做實高質效辦案
簡平
案件質量是司法辦案的生命線。如何守牢這條生命線?案件質量檢查評查就是一個重要抓手。最高檢印發《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檢查與評查工作規定》,旨在為案件質量科學分級、為檢查評查明確規則,更好促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規定》最大的亮點是為案件質量檢查評查提供了更為科學、更加規范的標準體系。《規定》拿掉了“試行”二字,在各地檢察機關“每案必檢”深入實踐的基礎上,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的四個等次調整為“優質案件、合格案件、基本合格案件和不合格案件”,讓“高質效”有依循、能對照、可評價。《規定》通篇貫穿著尊重規律、尊重實際的原則,給予“每案必檢”堅實制度支撐和清晰執行標準,也推動檢查評查工作向著科學規范邁出新的一步。
“案件質量講評”亦是一大亮點。“每案必檢”發現的亮點與問題,都是檢察官最好的辦案“教科書”。把“教科書”用足用好,案件質量講評就是重要一環。既要對優質案件充分宣介,立起高質效辦案的標桿;也要對基本合格、不合格案件通報剖析,從證據分析、釋法說理、文書制作等不同維度“舉一反三”,讓檢察官可對照、受觸動、有鏡鑒,真正實現從“辦結案”到“辦好案”。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