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鐘某某(女,15歲),被行政拘留
紅網百姓呼聲
“年齡小”
是否就可以不用承擔法律后果?
答案當然是“否”
1月23日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一名15歲未成年人
因毆打他人、侮辱他人被依法
執行行政拘留五日,罰款500元
這是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以來
雨湖區首例對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
執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1月21日下午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雨湖路派出所
接到轄區群眾報警
稱其女兒在某處被毆打
民警接待群眾后
迅速查明了案情
1月18日下午
鐘某某(女,15歲)與劉某因瑣事發生糾紛
隨后將其約至某公園內
對其進行毆打
為泄憤
鐘某某還惡意編造不實信息
發布在社交媒體
詆毀劉某
![]()
1月23日
民警經工作
抓獲違法行為人鐘某某
其如實供述了
毆打他人和惡意詆毀他人的
違法行為
此外
鐘某某在一年內多次
實施盜竊的行為
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符合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被依法行政拘留
新法規定
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年內兩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可以執行行政拘留;
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以及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也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這意味著,未成年人不再是行政拘留的“豁免區”。法律既體現對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也強化了對屢教不改、情節惡劣行為的懲戒力度,旨在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引導青少年樹立規則意識和法治觀念。
警方提醒
家庭教育、學校教育
與社會監督須共同發力
關注青少年身心健康與行為規范
筑牢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的第一道防線
法不容情
切勿心存僥幸
來源:雨湖公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