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金融史上最轟動的“萬盛發案”里,張美蘭的名字早已成為一個符號——巨額貪腐、驚人資產、以及一場幾乎永無止境的司法拉鋸戰。可誰能想到,這場涉及數萬億越南盾的世紀大案,最后執行階段最搶鏡的,竟然是兩只普普通通的白色愛馬仕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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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8點半,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的執法現場,氣氛嚴肅得像一場儀式。檢察院、法院、執行局、多家單位的人都到齊了,唯獨當事人張美蘭本人缺席。執法人員打開清單,開始逐項清點、查封、貼封條。清單上最扎眼的,就是那兩只白色Hermès:
一只25號Birkin,純白,搭扣和邊飾鑲嵌著細碎的白寶石,低調卻閃著不容忽視的光;
一只30號Birkin,同樣純白,沒有寶石,線條更簡潔,像一件被時間打磨過的藝術品。
除了這兩只包,還有一塊手表、幾條藍色和彩色圍巾、兩件短袖襯衫、兩件T恤……品牌五花八門,但加在一起的價值恐怕連這兩只包的零頭都比不上。它們被一起打包、封存,等待下一步處置。
說起來,這兩只包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在法庭上了。
早在2024年10月的第二階段預審聽證會上,張美蘭就曾鄭重其事地向法院提出請求:請把我的兩只白色愛馬仕包還給我。她語氣里帶著一絲罕見的柔軟,說這些包是她最私人的物品——一只是在意大利親自挑選買下的,另一只是一位馬來西亞富商朋友送的禮物。她反復強調,這兩只包“本身并不值錢”,真正珍貴的,是背后那些關于自己、丈夫朱立基(香港商人)和家族的記憶。她甚至說,想把它們留給子孫后代,當作一份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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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當時沒有松口。一審法院很明確地認定:這兩只包,一只直接用犯罪所得購買,另一只是用犯罪所得轉化成的個人財產買的。既然來源不干凈,就不能算“個人合法財產”,繼續扣押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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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5年6月的上訴階段,張美蘭再次提出同樣訴求:包的尺寸分別是25號和30號,是她個人的東西,跟本案的巨額挪用資金無關,請歸還。上訴法院的答復更干脆——維持原判。因為這兩只包已經被認定為非法資金的“果實”,臨時扣押是為了保證判決最終能真正執行。
于是,在2026年1月28日這場針對判決執行的強制查封行動中,這兩只白色愛馬仕包被正式列入扣押清單,成為整個執行過程中最具象征意味的一筆——它們從私人珍藏,一步跨入司法強制處置的范疇。
這個細節其實挺耐人尋味的。在普通人眼里,愛馬仕包往往象征著身份與品味;可在司法程序中,它們瞬間被剝離情感標簽,變成證據鏈上的一環——價值再高、故事再動人,也必須服從“來源是否合法”的鐵律。這體現了法律的剛性:無論當事人如何強調個人情感或紀念意義,只要資金鏈條有污點,物件就難以脫離整體處置框架。
另一方面,張美蘭反復提及的“念想”和“留給后代”,也反映出人性中對某些物品的深層依戀。這種情感訴求在任何文化里都容易引起共鳴,卻在刑事司法的語境下顯得格外脆弱。法院的決定并非針對個人情感本身,而是為了維護“非法所得必須追繳”的原則,確保判決不因主觀因素而打折扣。
現實往往比判決書更復雜。這兩只包最終會拍賣、充公,還是另有安排,目前尚未明朗。但無論結果如何,它們都成了這個大案中最微小卻最引人注目的注腳——提醒,奢侈品在法律天平上,最終也只是普通物件,受制于同一套規則。
作為旁觀者,我們或許只能感慨:當“念想”與“合法性”放在一起衡量時,平衡點究竟在哪里?這是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卻值得每個人在各自的人生中偶爾停下來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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