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以為已經改頭換面,誰都拿她沒有辦法,直到警方將她逮捕歸案,她的態度才徹底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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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壇白骨案的受害人吳燕是當年瀘州區域最早做羊毛衫批發的商戶之一。在90年代初,她每年就能賺近20萬,而那時瀘州的一套房子也不過才兩萬左右。
開店之初,吳燕夫婦二人分工明確,丈夫黃廣福負責跑浙江、上海選品、進貨,而她則留在瀘州經營店鋪,并照顧兒子黃俠。那時候的她由于生意紅火,每天都忙忙碌碌,舍不得吃穿,更沒有時間打麻將娛樂!
一次偶然的機會,陳某芬在吳燕隔壁店鋪幫親戚看店,留意到她每天門庭若市,收益豐厚。于是也萌生了開店的念頭,后來她找吳燕借了4萬元錢,當時這可妥妥算得上一筆巨款,哪知后來陳某芬因經營不善,導致還款無望,竟萌生了殺人滅口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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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想到,這個不起眼的花壇里,竟藏著一個女老板28年的冤屈。
經警方查證,死者是1997年除夕前突然失蹤的服裝店老板吳某萍,當年她才三十多歲,生意做得紅火,卻因為一次好心借了4萬元給隔壁商戶陳某芬,招來殺身之禍。
1997年2月1日,距離春節只剩6天,陳某芬和當時的丈夫楊某根因為無力還債,竟然把吳某萍誘騙到商場四樓的門市里,殘忍地將她掐死,還搶走了她手上的金戒指。
等到深夜,兩人偷偷把尸體抬到九樓天臺,硬塞進了一個一米多長、越往下越窄的花壇里,再用泥土封死。
做完這一切,他們連夜逃離瀘州,從此銷聲匿跡。
這一躲就是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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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芬為了洗白身份,真是費盡了心思。她利用早年戶籍系統沒聯網的漏洞,銷毀了原始資料,改名叫“陳某宇”,甚至在發現自己的身份證號和別人重號時,還說服對方改了號碼,硬是把假身份做得天衣無縫。
好心不一定好報,財不外露,我有一個表叔八九十年代賣電器生意做得很好,無意中認識一人,后來那人說他老婆沒有工作能否幫忙找個工作,他就讓他老婆到店里做營業員,沒有多久有天生意特別好,賣了兩萬多元,那女的說身體不舒服就請假先走了。
晚上剛關店那男的帶人來敲開門進去就殺人搶錢。殺死兩人,后被抓判死刑。
其實在吳燕失蹤的當晚,陳某芬就被叫到警局問話,她狡辯稱吳燕從她哪里拿完錢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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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對她說的話進行核實。多少錢,什么錢,錢從哪里來的?重點嫌疑犯不追查是失職……
幾十年了還不把骨頭處理掉,讓我想起了以前有個 新聞,這是一個銀行的搶劫案,五六個人左右。結果其中有幾個人后來失蹤,再也找不到。
到某一天有個人把自己的房子給自己的朋友住,讓朋友不要去隔壁,人都是好奇怪,結果就出事了。
后來叔叔來了,把那個隔壁石床敲了,這個案子 才水落石出。
說實話不要輕易借錢給任何人,包括親戚朋友 ,搞不好還成了仇人,我原來借給一個朋友錢做生意,剛開始他說等賺錢了連本帶利還給我,到最后幾年過去了沒有打算還錢,我后悔當初應該直接拒絕,反正借與不借總是得罪了,慶幸他沒有把我直接嘎了。
所以人發財以后,要特別注意保護自己,更不要借錢給任何人,身邊的圈層都要換一遍,你們想想那個被殺的男網紅就是被幾個發小下的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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