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駕被查,違法行為將被記錄終生,大多數“酒司機”也會幡然醒悟。然而總有人心存僥幸,再次以身試法……日前,仙桃又有兩名涉嫌嚴重違法的“酒司機”被公安交管部門查獲,直至受到處罰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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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晚,方某飲酒后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行經錢溝南路與沔街大道交叉口時,被在此開展整治行動的公安交管城區一中隊民輔警攔下檢查。方某拒不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隨后民警將其帶至仙桃市中醫院提取血樣。后經權威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8.56mg/100ml。同時,民警在核查信息時,發現方某曾于2017年9月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處過。如今,方某行為已構成再次酒駕違法。
城區一中隊已于近日對方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22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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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夜晚,318國道三伏潭南環路交叉口,交管毛嘴中隊民輔警在此設卡對車輛進行檢查。晚7時許,一男子駕駛一輛“大眾”轎車行經此處,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顯示其存在酒后駕車的嫌疑。民警隨即將駕駛人金某帶至附近醫院抽取血樣,經檢測,駕駛人金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25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據辦案民警介紹,金某將面臨駕駛證記12分、吊銷5年、罰款2000元的處罰。
來源:仙桃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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