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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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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1世紀經濟報道1月27日報道,距離2026年7月1日僅剩半年時間,國家藥監局《中藥注冊管理專門規定》第七十五條的落地進入最后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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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這一條款也被業界稱作“生死條款”,一旦實施,國內現存約5.7萬個中成藥有效批準文號中,超70%存在安全信息標注問題的批文將面臨淘汰,一大批中成藥將退出市場。
“生死條款”的具體內容是,自2023年7月1日施行滿三年起,說明書【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任意一項仍標注“尚不明確”的中成藥,再注冊申請將依法不予通過。
也就是說,說明書中的三項說明,只要一項通不過,注冊申請就將不予通過,這一條款的威力之大、殺傷力之強,讓中藥廠不寒而栗。
無法判斷,國家藥監局出臺的這一規定,到底是依據中成藥的特性制定的,還是依照西藥的特點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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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禁忌,西藥大多是百無禁忌,手術、生娃、害病,只聽說術后、產后需要吃流食、不要吃辛辣食物、不要劇烈運動等要求,沒有其他復雜的具體要求。
中成藥不同,各種禁忌就多了去了,那么,中成藥到底按照自身要求標注禁忌呢,還是按照西藥的“百無禁忌”標注要求,這就對中成藥帶來了比較復雜的考量了。
在這個問題上,國家藥監局可不能是“雙標”,不能對中成藥提出過于嚴苛的禁忌要求。不然,大多數中成藥都得退出市場。
恰恰是,現在的中成藥,對于患者來說,負面作用與影響更小。如果把禁忌要求放大,那中成藥就難以立足了,就必須把市場全部讓給西藥了。
再來看不良反應。總體上講,中成藥的不良反應要小于西藥,但是,卻沒有統一標準。
何謂不良反應,是身體明顯有感受,還是出現了其他方面的問題。
西藥的不良反應程度也比較明顯,有反應與無反應的差距很大,很容易標注。
中成藥的不良反應,有時候只是表現得非常輕微,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應,那么,這將如何標注,要不要標注。如果不進行標注,會不會認為是隱瞞事實。
如果要像西藥一樣標注不良反應,中成藥大概率無法在市場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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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看注意事項。注意事項無非是按照不良反應、長期服用對身體的傷害、副作用等提出的,這也給中成藥出了一道難題。
西藥的注意事項,大多非常清晰。中成藥就難說了,因為,西藥在臨床試驗中,在小白鼠身上,一旦有問題,都比較明顯,一旦臨床試驗通過,注意事項就可以標注了。
中成藥不同,中成藥的注意事項可以標注,但涉及的內容會非常多,如果全部標注,那就麻煩了。因為,一個中成藥,用了幾十種中草藥,如果把每味中草藥的注意事項都標注出來,需要多少啊。如果不標注,又怕被罰。
那么,中成藥應當按照什么標準執行呢,所謂的注意事項,到底包括哪些內容呢?
讓患者回歸熬藥時代。中成藥是藥廠根據中藥的功效等,通過一定的制藥程序和工藝,加工而成的,是一種集成,而非新的工藝、新的發明成果。即便也有發明、也有創新,但基本脈絡沒有變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成藥也是依據日常中醫給患者治療過程中的實踐,然后進行配方制作而成,而非西藥一樣的發明。
如果說西藥的發明,只是經過一年、幾年,至多十多年的時間研制出來的話,中藥可是幾千年的實踐積累、積淀起來的,不排除在這種積累、積淀中,付出了很多生命代價。
而中成藥只是將這種積累、積淀產業化、規模化,減輕患者熬制中藥的麻煩。如果因為“生死條款”讓大多數中成藥退出市場,那是對祖宗、對歷代中醫、對為了“驗證”中藥價值而失去生命的人的不尊重。
相信國家藥監局不希望中藥回歸到患者熬藥時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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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中成藥的管理很有必要,但不是機械、教條的執行“生死條款”。中成藥市場比較亂,這是事實。一些企業在生產中成藥過程中,比較草率,也沒有充分考慮到患者的利益,需要通過整治與規范讓其增強責任感。
對中成藥行業存在的問題,可以通過制定嚴格的標準、規范、條件等予以約束,但是,絕不能套用西藥的標準和方法。
西藥與中成藥,都稱藥,但西藥的說明書明顯地要比中成藥好標注,也好區別。中成藥的說明書,要像西藥那樣寫,只能徹底取消中成藥,一是讓廣大患者回歸到熬藥時代,一是把市場全部讓給西藥。
也正因為如此,對“生死條款”必須妥善處理,淘汰該淘汰的,而不是讓多數中成藥退出市場。如果國家藥監局一定要按“生死條款”執行,那就必須拿出可以套用的標準,而不是單一的“生死條款”。譬如禁忌,可否讓中成藥執行與西藥一樣的標準。
這就是問題,如果讓中成藥執行與西藥一樣的禁忌標準,那就不符合中成藥的特點,中成藥的作用就會大大降低。
再如不良反應,如果也按照西藥的標準執行,那中成藥基本不需要標注。因為,中成藥的不良反應,只要按照中藥的常規要求去做,實在太小,完全可以忽略,這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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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藥的問題,不在說明書,而在企業行為的規范,在于如何讓生產中成藥的企業能夠按照規范的、符合中藥內涵和配方的程度生產中成藥,使中成藥真價實,而不是徒有虛名。
所以,對“生死條款”,國家藥監局在制定相關規定和制度時,可能存在拍腦袋的問題,沒有很好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給人以打壓中成藥的感覺。這樣的條款,應當調整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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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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