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寧波豐沃增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沃股份”)上交所IPO申請完成第二輪問詢回復。公司擬發行不超過4000萬股股票,計劃募集資金6.56億元,主要用于渦輪增壓器擴產、空氣懸架零部件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豐沃股份業務以渦輪增壓器研發、制造與銷售為核心,并向電動增壓器、空氣懸架零部件等新興領域延伸。其產品覆蓋1.0L-2.5L汽油發動機,適配傳統燃油車與混合動力車型。盡管公司憑借國產替代趨勢實現快速增長,但其在核心技術競爭力、客戶集中度以及專利訴訟等方面的表現,仍受到市場與監管關注。
業績持續增長,但核心競爭力面臨審視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下同),豐沃股份營業收入13.99億元、15.98億元、20.67億元及9.97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19億元、1.30億元、2.04億元和1.14億元,呈現穩步增長態勢。市場占有率方面,2024年,公司乘用車汽油渦輪增壓器銷量達221.22萬臺,國內市場占有率達15.3%,位居全行業第二、內資企業第一。
盡管業績增長顯著,但公司的技術實力能否支撐持續增長,成為IPO審核的關鍵。上交所重點關注了公司與國際國內主要競爭對手在主要客戶、產品單價、服務能力等方面的對比情況,要求說明報告期內市場份額持續增長的主要原因,以及產品核心競爭力的具體體現。
對此,公司從定價策略、客戶突破、技術布局三方面作出了說明:價格方面,豐沃股份產品均價高于西菱動力、威孚高科等國內企業,但顯著低于國際品牌,凸顯性價比優勢。
客戶結構上,公司已與奇瑞、吉利、比亞迪、長安、廣汽等國內主流自主品牌建立量產合作,并成功獲得歐洲整車廠項目定點,為拓展合資及外資品牌奠定基礎。
技術層面,公司擁有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資質,其可變截面增壓器(VTG)平臺于2023年投產,并已在混動車型適配方面取得突破。2024年,公司應用于混動車型的產品收入達5.87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達28.45%,2025年上半年進一步提升至34.03%。
中介機構認為豐沃股份市場份額持續增長主要得益于其“技術對等、成本更優、響應更快”的差異化競爭優勢,在自主品牌市場對外資廠商形成有效替代。不過,公司在新業務領域的布局仍處于早期階段,電動增壓器、空氣懸架零部件等產品尚未實現規模化量產,與國際巨頭的電動化轉型進度存在明顯差距。
前五大客戶貢獻超88%收入,關聯交易引問詢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豐沃股份前五大客戶收入占比均超88%,其中吉利與奇瑞合計貢獻近70%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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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豐沃股份招股書
2022年至2024年,吉利集團銷售額達7.43億元、5.18億元、7.21億元,占比分別為53.1%、32.44%、34.89%。而奇瑞集團銷售額為2.67億元、5.45億元、6.74億元,占比為19.07%、34.14%、32.16%。
伴隨客戶集中度居高不下,公司核心產品均價持續下滑,從2022年的1021.54元/臺降至2025年上半年的921.93元/臺。引發監管對盈利穩定性的擔憂。
豐沃股份將單價下降歸因于行業慣例。“年降”是汽車行業的普遍做法,整車廠每年會要求供應商降低價格,同時輔以銷售返利、原材料價格聯動等機制。公司表示,通過銷量增長對沖了單價下降的影響,且主要客戶的信用期與回款周期基本匹配,風險可控。
值得關注的是,公司與吉利集團存在經常性關聯交易。公司表示,向吉利銷售產品的定價與第三方客戶相比不存在重大差異,毛利率略低1至2個百分點,屬于合理商業范疇,不存在利益輸送。
5600萬元專利訴訟懸而未決
除了商業經營上的挑戰,豐沃股份還面臨法律層面的不確定性。公司與國際巨頭蓋瑞特之間涉及兩起專利侵權訴訟,對方索賠總額達5600萬元并要求停止銷售,另有一宗其作為第三人的行政訴訟尚未了結。
2025年,蓋瑞特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豐沃股份及其子公司侵害其“ZL201810548510.0”號和“ZL200910006885.5”號兩項專利權,要求停止制造、銷售相關渦輪增壓器產品并銷毀模具,并索賠合計5600萬元。盡管豐沃股份曾提出管轄權異議,但已被駁回,案件仍在審理中。
除了這兩起侵權訴訟,一起關聯的專利無效行政訴訟也在進行。2021年,豐沃股份曾對蓋瑞特一項涉及“止推環/軸封”的核心技術專利(專利號:200580044824.8)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并成功促使該專利被宣告全部無效,然而,蓋瑞特提起上訴后,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原審查決定存在錯誤,于近期判決撤銷了此前的無效決定,并將案件發回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審查。
對此,豐沃股份解釋,涉訴技術涉及的是擋油板、隔熱罩等非核心零部件,公司已申請專利無效,并啟動技術替代方案,2024年下半年起逐步調整爭議設計。公司指出,相關零部件價值占比不足1%,替代性強,預計不會影響生產經營。而作為第三人參與的行政訴訟涉及蓋瑞特已到期專利(2025年10月保護期屆滿),公司稱不承擔法律責任且已備好替代技術。
記者:賀小蕊
財經研究員:葉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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