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殺人犯、搶劫犯,被臺灣老百姓看成是“悲情英雄”,他叫李師科,是一個年過半百、平日里不怎么起眼的計程車司機,除此之外,他還有一重身份,是抗戰退伍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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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背景不過是個老實人,為什么要犯法?又為何會獲得臺灣社會的同情?
李師科是山東昌樂人,抗戰時參加了游擊隊,后來編入正規軍。解放戰爭濟南失守后,李師科輾轉跟著國民黨軍隊來到臺灣。1959年,李師科因病退伍,在部隊待了這么多年,出來后能做的,只有修車、開計程車這些活兒。
作家李敖曾寫過這些老兵的遭遇,他們不準退役,不準結婚,眼睜睜看著一批新兵來了又走,走了又來,來來去去間一二十年就沒了。等到他們老了、病了,才被允許離開軍隊,可是,離開軍隊又能去哪兒呢?
退伍老兵們能找到的工作,一般就是門房、警衛、司機,這還算幸運,更多人只能去海邊當貧民,或者去屏東河床搬石頭。他們也想有個家,大陸的家早就回不去了,在臺灣成家談何容易?有些人攢了好多年的錢,就為了娶個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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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社會很多暴發戶過著人上人的日子,經濟犯罪時常發生,可退伍老兵們卻處境艱難。作為其中一員,李師科早就對社會不滿了,1982年4月,他先殺了一個警察奪槍,下午又蒙面持槍沖進一家銀行,一槍打傷副理,搶走540萬逃跑了。
由于之前從沒發生過這種惡性事件,人們大為震動,警方懸賞200萬,進行全城搜捕。23天后,一個倒霉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逮捕了。他長得跟嫌疑犯很像,被熟人舉報。警察為了盡快破案拿獎金,對他用了刑,可憐的司機被迫承認搶劫,還被逼著帶他們去“起贓”。
在指認現場的路上,王迎先突然掙脫,從橋上跳進了一條溪里,用死證明了自己的清白。或許是冥冥之中有天意,李師科也被熟人出賣,在住處被另一組警察抓獲,證據確鑿,人贓俱獲。
之前刑訊逼供制造冤魂的兩個警察,一個跑到山里躲藏起來,一個跑到國外,直到1988年和1991年兩次減刑后才出面自首。拿獎金比誰都急,逼供比誰都狠,出了事跑得比兔子還快,這樣的警察后來還當上了林務局某處的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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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搶錢,終有被懲處的一天,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死刑,于5月26日執行槍決。據說,在法庭上,李師科被拖走之前還喊著“我有話要說”,卻再也沒有機會說出那些想說的話了。
也就是從那時起,臺灣社會才開始關注退伍老兵的生存問題,人們越來越覺得李師科是“悲劇英雄”。他的事跡被拍成好幾部電影《大盜李師科》《老科最后的春天》,很多大牌演員都演過他。
以前臺灣習慣給這些老兵貼標簽,“忠黨愛國”、“絕對服從”,漸漸地人們知道了,很多人只是被強拉入伍,少年時代經歷戰亂、貧窮、離家,退休后散落在社會各個角落,干著最苦最累的工作。
幾十萬老兵大半輩子熬下來,老了、病了、窮了,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李師科不愿在憋屈中忍受,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讓所有人看到他們的存在。
80年代開放老兵回大陸探親后,他們中更多的人心碎了。能夠回到魂牽夢繞的家鄉,為什么還會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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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攢了百萬臺幣回大陸找親人,卻發現妻子早已改嫁;有人是娃娃兵,幾十年后根本不記得家在哪里、根在何處……都說吾心安處即吾鄉,可很多被拋棄的老兵們,再也沒有家鄉了,這其中的苦與難只有他們知道。
參考資料:《李敖回憶”榮民”和”李師科搶劫銀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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