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場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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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己之力為法咨公司正名—————
每天都有人來問我交易所的幣商還能不能做,甚至有人給我發來了這張截圖,有人專門教人做幣商,收費10萬元,兄弟這都2026年了,幣商是2017年底的產物,一個行業做了9年了,你覺得你還能吃到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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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做正經的幣商真的不賺錢了,有技術有人帶的圖個溫飽,沒有人帶的虧錢還是好的,進去踩縫紉機的多的是,真正賺錢的是在2017年底-2020年這黃金三年。
今天就給大家聊聊當年交易所OTC幣商輝煌的時刻,沒有人會告訴你這個信息,只是師傅帶徒弟,自己帶親戚的模式,所以信息差是一直存在的。
大家都知道的一個大神,曾經是幾百萬粉絲的打假博主,也就是去那個神社撒尿的——鐵頭,以前是怎么玩的?直接招聘財務來進行操作,幾十個號,每天能賺60萬,非常恐怖,所以人家能上岸做抖音的打假博主,不過法律知識沒學扎實,被人設局送進去了。
說個其他的幣商吧,當年六叔剛開始做孵化的時候,這個幣商是我的老朋友,也是我告訴他這個行業的,結果這個人居然跑去其他地方學習幣商,花了2萬塊錢學費,我告訴他信息他不在我這學。
人家直接開干,根本不考慮什么技術、風控,一開始也是賺了大錢,風生水起。
賺到錢的那一段時間,夜夜笙歌,隨時挎一個肩包,剛好可以放下手機和4萬塊錢現金。
后來的日子就是大家想象的樣子,每天早早收工,去夜店每晚都是萬打底,嗨了從肩包里面拿出來一打就發,臺上的妹子,路過的妹子,營銷的妹子,反正是女的過來就給,隨手拿到幾張給幾張,一晚上跳舞的妹子就沒從桌子上下來過,撒個尿三個保安開道,當然也是一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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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天南海北的飛,變著花樣的造,住各種豪華酒店,租豪車,教別人沒有任何風控的做幣商,每天都賺幾萬塊,反過來告訴我,說六叔你太小心了,要什么風控,要什么審核,反正收到所謂的黑錢幾秒鐘就打出去了,凍散戶的卡關我毛事。
三個月左右慢慢所有的卡都凍完了,只能躲被窩偷偷哭,可能實在太傷心,有時候一個人哭不過來,叫幾個妹子晚上一起哭,加速到動情處六叔我在隔壁都能聽到。
這樣瀟灑了幾天就又飛去全國各地走場外交易,我要繼續做孵化寫自媒體未能同行,后來他分享說各地風土人情確實不一樣,江南水鄉的小姐姐真的哭的婉約一點,東北的小姐姐哭的時候也帶口音,可惜這次我已經不在隔壁,無法驗明真假。
看他哭的這么傷心應該是后悔被凍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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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故事的最后并沒有那么圓滿,凍卡后你是要還的,從上面的這些故事也能看得出來,他完全符合一個窮人乍富的形象,壓根也駕馭不了這些財富,或者說就沒想這個行業未來會怎么樣。
銀行卡凍完了,做場外,感覺要賺一個億,結果被判了三年。
為什么會被抓呢?那些場外幣商,先槍斃后判刑沒有一個冤枉的。
首先要知道幣商的定義,而不是所謂的U商,幣商指的是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個人,幣商通過購買和出售虛擬貨幣來賺取差價或提供相關的交易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明確規定: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你得先知道法律法規,才知道怎么一回事,而散戶買賣、儲存、擁有數字貨幣是不涉嫌違法犯罪的,也就是說散戶是自由的,只要你在交易過程中沒有涉及到違法犯罪(收到黑錢),你就可以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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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幣商這個行業,呈現形式基本就是OTC行為,分為下面幾個情況:
交易所OTC幣商:這種一般是直接靠交易所流量來分配訂單,利潤在千分之三左右,平臺給單子,自己審核用戶資料判斷是否成交,不管風控多好,下場就是凍卡、虧錢、上兩卡名單懲戒名單離場。
不管他平時賬面賺了多少錢,最后算下來一定是虧損的,虧損的點在于:炒幣交易、凍卡解卡、銀行非柜、判定非法經營、律師費、取保候審費、兩卡懲戒產生的費用和法律責任。
這種只要你不是頭鐵之人,一般不會判實刑,緩刑離場,寫文章過程中接到的咨詢,幣商真的是太難了。
在刀尖上跳舞的就是場外幣商,所謂的同城(全國)現金收U這種人,大多數一開始都是一窮二白,接觸到這個行業就能快速的膨脹起來,覺得自己要干一個億。
這種人其實比交易所幣商要風光,首先是調動資金的能力強大,很多真的是可以調動一個太陽的現金,這也是一種能力。第二是年輕,都開著豪車,基本法拉利起步。
但是這種高調的基本都是馬仔,而馬仔都有這個實力,你想想背后的老板是什么情況。所以,這個行業是暴利,風險低于賣白色粉末,利潤卻比它高。
而參與這個行業的人,人均有期徒刑三年起真的不過分,你要想著是什么樣的環境,他們每天幾百萬幾千萬的現金是哪里來的?這個資金是什么性質的資金?
場外幣商的現金流轉資金來源無非是外匯、網賭,傳銷,電詐等類型的資金,對的你沒有看錯,現金都是非法的,這個交易行為不犯法,但是很輕松的就認定你為明知,誰家好人現在用大額現金?
看清楚了,所有的線下交易的現金都是詐騙、傳銷、網賭資金,但是散戶交易卻是最安全的交易方式。
你是不是看懵逼了?為什么是違法行為卻是散戶安全的交易方式呢?
散戶,你不需要知道什么資金來源,你的行為就是賣出你的數字資產,收取現金而已,如果出事叔叔問你為什么不走轉賬,你可以擁有很多理由:我銀行卡限額足夠了。
千萬不能說什么怕凍卡,你怕凍卡就應當知道有黑錢,有黑錢就應當知道你收取現金是逃避行為。
而現金是匿名的,只要你自己不去幫幣商取錢,散戶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出事到幣商這里就結束了,幣商承擔所有責任。
所以說散戶收取現金是最安全的交易方式,唯一擔心的就是被騙被盜被搶等人身安全。
但是只要幣商被按頭,你也是會被追查的。
而幣商,等待他的就是掩飾掩瞞等罪名,因為他接的錢是外匯、網賭,傳銷,電信詐騙等類型資金,不管他是什么樣的交易方式,幣商在散戶那里收了U,是要去找渠道賣的,但是他不能賣給散戶,只能賣給渠道(上游),但是這個上游資金不管承諾怎么安全,他就是上面這幾種資金,沒有其他了。
比如去年的重慶黃金案,重慶有個幣商沒有做過交易所的OTC,有兩個合伙人帶她入行,結果自己跑外面做私單。后面沒兩個月就把帶他入行的資源全部翹了,覺得自己無所不能了號稱三年零事故,其實才做了3個月。
行業風險是一概不知,六叔預警也沒辦法,結果去年的時候被按頭了,六叔通過渠道了解到他的操作模式:
散戶那里收U,然后去黃金渠道那里換黃金(U換黃金),然后在通過合作的金店渠道換成轉賬到自己卡里,而把這個轉賬打款到散戶那里去收U。
模式環節沒有問題,這個資金也算是白資,但是他不知道的點在哪?
黃金是什么?
黃金有作為天然實物貨幣的戰略地位價值。
風平浪靜之時,黃金或許主要擔當著貨幣儲藏職能;驚濤駭浪之時,黃金在應對危機時擁有更大的主動性,擺脫其他國家權力的不利干預,有力地保障本國的信用貨幣地位及本國的金融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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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上游渠道的黃金哪里來的?每天都有那么多量?還是逃不過電信詐騙資金洗白的環節,所以,叔叔只要查這個電詐資金流向,只要上游被抓,幣商你給他供貨,你按你按誰?當然,我也聯系了金店的負責人,不出意外,電話無法接通,全部進去了。
而交易量最大的那個散戶,不出意外,卡全部凍結了。
這幾天大量散戶來咨詢六叔最新的政策,其實放心吧,只要你量不是特別巨大,偶爾一次的交易行為,你U的來源能說清楚,也不會被凍卡和承擔責任。
只要你不是經營行為,拿得出證據流程,不要刪聊天記錄,放心,場外幣商,明知或不明知幫人洗錢的,這就是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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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外交部、公安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的的《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管理辦法》即將正式在2026年2月16日落地。
這一次不是出金“變難了”,而是“徹底要涼了”。
現在幣圈的那些主流出入金方式,從2月16日起,全是高危雷區。
比如你找地下幣商法幣兌U,幣商的資金大概率沾著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的贓款,一旦幣商上榜,你的賬戶立刻被連坐;
比如赴港找OTC門店換幣,近期深圳就有大學生被這種兼職坑,幫人赴港換U賺跑腿費,結果上游是洗錢團伙,不僅銀行卡被凍,還被定了幫信罪;
甚至是所謂的現金交易,現在銀行對大額現金的核查已經到了極致,5天內頻繁存取、無固定收入卻有大額進賬,直接被標記為高風險
而且監管也早就摸透了虛擬貨幣洗錢的套路,從“卡接回U”到“虛擬幣跑分”,從碎片化轉賬到跨境資金騰挪,這些小伎倆全被納入了銀行的大數據監測系統,短時間內多筆小額轉賬、與陌生賬戶頻繁交易、資金流向涉境外加密資產的商戶,這些行為一旦出現,系統會自動預警,金融機構直接采取管控措施,連解釋的機會都不會給你。
能落袋為安的安全出U,以后才是散戶所追求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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