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心疼孩子。沒有正式的醫學結論,我自然無法隔空判斷孩子的死因,但以我有限的常識推斷,無非以下幾種原因。
最可能的原因是,水溫太高,孩子中暑(熱射病),或者用低接受度的表達方式,孩子被溫水煮了。
我翻了下《美國兒科學會育兒百科》,里面對一歲以下嬰兒洗澡的建議是:水溫以你的手腕或手肘內側放入水中感覺溫熱為宜;先放冷水再放熱水;水龍頭出水溫度不應超過49℃(不是說49℃以下的水就可以,防止不小心淋在孩子身上出意外)。每一條都在防止意外燙傷。
![]()
而事故中,孩子家長用手試水溫,感覺溫度比較高,很可能溫度對嬰兒來說太高的。而且,藥浴泡了四五十分鐘,遠超過一般洗澡。這么長時間,孩子能接受的溫度有可能還低于常規洗澡。不過,溫度太低,嬰兒又容易著涼。
溺水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孩子在水里泡了四五十分鐘,誰知道會不會嗆進去。家長倒是沒提到嬰兒有溺水現象。但我不太確定,四個月的孩子是否能有效咳嗽,而中暑也可能削減嬰兒的自我保護反射。且孩子被泡了四五十分鐘,這么長時間,店員和家長不太可能保持全程專注,走神是難免的。而《美國兒科學會育兒百科》中提到,嬰兒洗澡時家長不能離開哪怕一秒。
藥浴的肝腎毒性自然也有可能,嬰兒的皮膚屏障比成年人更脆弱,而且還有通過蒸氣吸入的渠道。但不知道藥物成分,也很難去判斷。
至于嬰兒是否可以泡藥浴,尤其是中草藥的藥浴,我沒有中醫相關知識,不大敢把話說死。但我自己肯定不會給嬰兒泡藥浴的,我又不需要培養阿喀琉斯。我的邏輯很簡單。如果孩子的皮膚可以隔絕藥物,那泡了等于白泡,熱水澡家里就可以洗(孩子如果有皮膚病,我會用其他方式治療);如果可以經皮吸收,那水能保證沒有毒性或其他危害?
更一般的問題,或許是該如何看待母嬰店。在我看來,母嬰店不是醫院,店員的知識水平估計很難超過護士,更遑論醫生。我是不放心把孩子交給母嬰店做各種奇奇怪怪的項目的,最多帶去玩耍。
還有個問題是母嬰店的管理。我不認為,政府需要把一切都管起來。一樣的,母嬰店不是醫院,它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后者醫學知識也有限,很難判斷每個項目的風險。理論上講,母嬰店可以創造出的服務是無限的,也很難出份規則說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只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要保護好自己的孩子。
出了意外,可以靠民法去索賠,甚至考察是否涉及《刑法》,但都無法挽回已經發生的悲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