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陜西西安西咸新區灃東新城征和四路與太安路十字東北角的國樾府(灃東智谷一期)項目工地上,2022年2月開始干活,干到2022年12月底。干了一年時間。程偉鋒等四名木工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次來討要自己被拖欠的10.8萬元工資了。從項目完工至今,這筆用汗水換來的血汗錢始終像掛在驢子眼前的胡蘿卜,看得見卻摸不著。而這背后,是一張由違法轉包、監管缺位和法律執行乏力共同織就的灰色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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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斷裂的責任鏈:違法轉包的“套娃”游戲
該項目精裝修工程的木工部分本應由具備資質的陜西恒勝鑫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施工,但調查顯示,該公司將工程轉包給無資質的個人包工頭,形成“開發公司→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個人”的四層轉包結構。這種操作直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八條關于禁止轉包的規定,也觸犯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對違法分包的處罰條款。更諷刺的是,在施工內容清單上,從室內衣柜吊頂到公區燈孔開鑿等十余項細致工序均有明確記錄,但工資支付的責任歸屬卻被層層“稀釋”——每一層轉包方都在推諉:“錢已經給下一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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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保護傘下的執行困境
盡管《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違法轉包方(陜西恒勝鑫蕊公司)是工資清償第一責任人,且建設單位(西安康騰置業)和總包單位(陜西中鑫盛邦)需承擔連帶責任,但現實卻充滿荒誕。2025年8至12月期間,程偉鋒等4人向西咸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時,得到的回復是“需先確認勞動關系”——而這恰恰是違法轉包導致的死結:農民工的合同是與包工頭口頭約定,分包公司矢口否認用工關系。法律賦予的“特殊保護”在實操中淪為程序空轉:勞動仲裁要求提供工資欠條,分包單位經理卻早已失聯;恒勝鑫蕊公司賬戶空空如也,而財大氣粗的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則以“未直接雇傭”為由拒絕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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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討薪拉鋸戰折射出建筑行業積弊的冰山一角。當違法成本遠低于守規成本,當監管力度追不上資本騰挪的速度,法律條文再完善也難逃被架空的命運。程偉鋒的筆記本上密密麻麻記著一個月來每一次維權的時間、地點和接待人員姓名,最后一頁寫著:“如果連白紙黑字的法條都救不了我們,農民工還能相信什么?”答案或許藏在那份被反復引用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里——第三十條規定的“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的處罰條款尚未被真正激活。當行政執法敢于對開發商賬戶直接劃扣之時,或許才是農民工不再“跪著討薪”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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