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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生成
出品|搜狐科技
作者|張 瑩
編輯| 楊 錦
近年來,演唱會門票似乎越來越難搶了,要看一場演唱會,粉絲們往往需要發動親朋好友一起搶票,為求穩妥,不少人也會直接尋找“代拍”;若搶票失敗,便只能轉向“黃牛”高價購票。
這是一場關于門票的“暗戰”。
一邊是粉絲在大麥等官方票務平臺“秒空”的沮喪,另一邊是社交平臺上“票務”們手握大量門票、輕松加價數百甚至數千元。
票務們自稱與主辦方合作、票源正規,在社交平臺頻頻發文與名聲不佳的“黃牛”劃清界限;而粉絲們卻覺得,這不過是“換了名字的高價倒賣”。
有律師向搜狐科技指出,所謂的“票務”,實質上就是新型“黃牛”,其行為涉嫌違法。根本的解決方案在于推行并落實強實名制,并配套公開、公平的售票規則和人性化的退改簽政策。
而和強實名制共同而來的是,一門新的生意——“代拍”又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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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換馬甲,“票務”登場
近日,網絡流傳藝人朱孝天爆料,稱五月天所屬經紀公司相信音樂涉嫌與“黃牛”勾結炒高票價,其措辭中還直指大麥網是“和黃牛掛鉤”的平臺。對此,大麥網迅速否認,并稱已對不實信息進行取證。
大麥官方客服表示,作為售票平臺,絕不存在與“黃牛”勾結的情況,始終堅持公開、公平、透明的售票原則,嚴厲打擊非官方轉售行為。
然而,外界對此說法并不買賬。相關新聞評論區中,“大麥本身就是最大的黃牛”、“搶過票的都懂”等質疑聲層出不窮。
一邊是大量粉絲在平臺搶票失敗,另一邊是黃牛手握大量門票并開出溢價幾百甚至幾千的高價——這種反差,成為公眾質疑平臺與黃牛存在利益關聯的主要緣由。
在社交平臺上,許多售賣門票的賬號不以“黃牛”自居,而多冠以“票務”之名。
他們頻頻發文,試圖厘清“票務”與“黃牛”的區別:票價上,票務稱合理溢價,黃牛則漫天要價;誠信上,票務稱會告知票源,黃牛則空手套白狼;票源上,票務稱來自主辦方、贊助方等正規渠道,黃牛則來源不明。
但在許多粉絲看來,二者并無本質區別,“就是名字好聽”,都是溢價銷售。該粉絲表示自己就曾花費6000元從粉牛(轉賣門票的粉絲)手中購買了一張原價1880元的門票。而相同價位的門票,票務的開價更是高達一萬元。
搜狐科技以加盟代理為由咨詢,某“票務”表示,其票源主要來自主辦方、工作室、電視臺等。由于熱門演出搶票困難,主辦方會預留部分票源給內部及代理;許多電視臺綜藝錄制并不公開售票,票源通過內部渠道流向票務,從而形成生態鏈。
另有票務公司稱,他們直接與主辦方合作,能拿到“一手票源”和“最低價”,并指責市面許多代理倒手多次,價格更高且不可靠。“大麥、貓眼可能只拿到30%的票,主辦方要靠溢價賣出其余70%的票來賺錢。”
社交平臺上,聲稱“從主辦方直接拿票”的賬號比比皆是。
2023年,為了降低黃牛票、規范市場秩序,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發布通知,明確對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85%。
這些85%的門票也就是我們看到的在大麥、紛玩島等票務平臺上售賣的門票。剩下的15%也就給黃牛票留下了可操作空間。
有票務代理向搜狐科技表示,由于國內實名制查得嚴,票務售賣的基本都是錄入票和邀請函,但因為這些票源有限,所以相對很貴。
據了解,其中,“錄入票”指的是將身份信息提供給主辦方或票務直接錄入系統;“邀請函”則是贈票。這些票源常被解釋為“與主辦方、贊助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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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賺差價,平臺收入可觀
隨著演出市場的復蘇,票務平臺賺到了不少錢。
以大麥娛樂為例,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半年,大麥娛樂實現總收入約40.47億元,同比增長33%;歸屬于本公司所有者凈利潤約5.20億元,同比增長54%。
報告期內,包括演出票務業務、現場娛樂內容、國際業務在內的演出內容與科技業務分部實現收入約13.39億元,同比增長15%,超過IP衍生業務、電影內容與科技業務、劇集制作,成為貢獻收入最多的分部。
剔除銷售及服務成本、已分配至相關分部的銷售及市場費后,演出內容與科技業務分部的業績約7.54億元,同比增長5%,業績遠超其余分部。
演出票務業務中,票務代理費是票務平臺們的其中一大收入來源。有媒體援引業內人士稱,“一般演出項目的票務代理費是平臺票務銷售總額的10%~15%,大型的、有流量的項目一般為5%~6%。”
面對繁榮的演出市場,有人出于賺錢,也有人出于方便自己買票的目的,成為了所謂的個人“票務代理”。
有票務透露,如果做別人的代理,且對方之上還有多層代理,那么拿到手的價格已較高,缺乏價格優勢。在這條鏈條上,代理們的上層被稱為“上家”。
該票務表示,不少代理能月入上萬,做得最好的一個月能賺4萬至5萬元。
當然,在成為票務代理之前,他們首先要向他們的“上家”交一筆“代理費”。在搜狐科技咨詢的票務中,有人代理費接近1000元,也有人收費500元左右。
為了讓自己買票更方便,粉絲小舞(化名)主動加入了代理隊伍。她解釋,代理就是向上家拿票,二級代理則從一級代理處加價拿貨再銷售,層層往上。
對代理來說,找到靠譜的上家尤為重要。
小舞付出的代理費是400元。據她了解,大部分代理費在500元以內。
她加入的代理群中,國外票源往往以表格形式發布,表格中會詳細列出區域、排數,甚至精確到座位號,以及售價和結算價。售價是代理拿票的價格,結算價則接近市場價。
國內則以直接發文字報價為主。她補充道,國內流在票務市場中的票基本是錄入票和邀請函。
從小舞代理群中的表格中可以發現,當代理們拿到票的時候,他們的成本價已經比票面價格高出不少,僅比結算價少一百元。
另有代理也向搜狐科技確認,代理基本就是賺一兩百的差價。還有人總結,辛苦、不賺錢。
在小舞看來,票務代理市場基本都飽和了——干的人很多,但是買票的粉絲基本都有自己信任的票務。同時,價格戰也不適用于這一行,因為“大家手上的價格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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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務”合法性存疑
北京安晴佳翔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宋佳律師指出,所謂的“票務”,實質上就是新型“黃牛”,其行為涉嫌違法。
“無論他們如何包裝自己的票源——無論是自稱從主辦方‘內部渠道’獲得,還是聲稱‘打包購買’——只要他們不具備官方授權的票務經營資質,并以明顯高于票面價格的方式倒賣門票,其行為就構成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定義的‘倒賣有價票證’,擾亂了市場秩序。”
宋佳強調,資質授權的是“銷售權”,而非“加價權”。官方授權(通常指與演出主辦方或票務總代簽約)允許其按票面定價或主辦方指定的統一價格進行銷售。任何超出此價格的加價行為,都超越了授權的范圍。
“一旦加價倒賣,其行為本質就回歸到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所規制的‘倒賣有價票證’的范疇。一張合法的‘銷售資質’執照,不能成為從事非法倒賣活動的‘保護傘’。”
宋佳還表示,如果查實主辦方將大量本該公開銷售的門票違規提供給這些“黃牛”,則涉嫌違反文旅部門關于“公開銷售門票比例不得低于85%”的強制性規定,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被列入文化市場失信名單。
她指出,根本的解決方案在于推行并落實強實名制(即購票、入場人證臉合一),并配套公開、公平的售票規則和人性化的退改簽政策,從根源上壓縮“黃牛”的生存空間。
而隨著演唱會強實名的落地,黃牛們的另一項生意興起了——代拍。
一般票務也會承接代拍業務。在代拍模式下,粉絲們將個人信息提供給票務,票務通過機器輔助與人工搶票結合的方式提高成功率。
有需求就有市場。以2023年TFBOYS十周年演唱會為例,有票務表示接了1000多人的代搶需求,搶票人手完全不夠,外界甚至出現開價上萬的代搶服務。
票務市場的亂象,實則是供需失衡、利益交織的縮影。或許,只有當門票不再是稀缺的“炒作標的”,才能回歸“門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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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編輯 |曹倩審核|孟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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