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月19日第10版刊發題為《1800多萬元利息暗藏多少貓膩》的文章,深挖廣州農商銀行原行長易雪飛隱性腐敗問題。
文章透露,2023年初,廣州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接到一封匿名舉報信,反映廣州農商銀行原行長易雪飛“與多名信貸客戶企業交往過密,存在可疑經濟往來”,引起核查人員的警覺。
揭開層層表象,辦案人員發現了一條隱蔽性極強的腐敗犯罪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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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起,易雪飛先后擔任廣州農商銀行(原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一些企業客戶想方設法與他結識,請他在審批項目時“行個方便”。
易雪飛自1993年起便在銀行工作,深知自己出面拿錢辦事,痕跡明顯,容易被查。于是,他決定采用放貸收息的方式,假借民事化、市場化形式,為其收受錢財披上一層“合法外衣”。
精通借貸業務的他,決定“空手套白狼”。
易雪飛找到打交道多年的信貸客戶張海波(化名),讓他向廣州農商銀行申請貸款。在易雪飛的一手操控下,2017年起,張海波向廣州農商銀行先后申請了共計2400萬元企業經營貸款。
經易雪飛協調審批放款后,張海波將貸款資金轉手了四五道,最終全部轉進易雪飛妻子銀行賬戶中。
這2400萬也成為易雪飛個人放貸收息的本金。
有企業想在廣州農商行貸款,需要搭配易雪飛的個人放貸,并收取高額利息。
2017年上半年,某企業實控人代彬(化名)找到易雪飛,希望增加公司的貸款授信額度,易雪飛在協調審批代彬所在公司的貸款時,間接向經辦支行打招呼,打著“支持企業”的幌子,要求經辦支行對貸款審批“適當松綁”并加快放款進度。
而代彬則以15%的年利率向易雪飛私下借款1200萬元,用于所謂公司經營。
2017年到2019年,代彬向易雪飛提供的銀行賬戶中累計“歸還利息”達480萬元。直到2019年,易雪飛因擔心被查,才不得不“忍痛割愛”,讓代彬歸還了1200萬元本金。
2024年2月,廣州市紀委監委正式對易雪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并依法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專案組發現,一些借款人企業規模不小,明明可以按5%至6%的年利率向銀行正常貸款,卻特地找易雪飛個人借款,年利率還很高。有企業主向易雪飛支付的利息早已超過本金,手中流水上億元,卻從不償還本金。
甚至有企業主動加息。易雪飛和一名企業主原本約定借款年利率為12%,一年后,這名企業主卻提出將年利率提高到近20%等。
經專案組統計,2005年起,易雪飛通過放貸收息收取的利息達1800多萬元。面對如山鐵證,易雪飛承認了以放貸收息的全部犯罪事實。
經調查,易雪飛還存在其他貪腐行為。
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并將于近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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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雪飛出生于1967年11月,現年59歲,畢業于江西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經濟師。
早期,易雪飛曾在建設銀行工作。1996年至2006年這十年期間,他主要在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及下屬的分支機構工作,并先后擔任過多個重要職位。
2006年,易雪飛加入改制前的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廣州農商銀行前身),擔任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并參與該社改制。改制完成后,易雪飛擔任廣州農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3年7月起,易雪飛獲任為廣州農商銀行行長。
2023年2月,易雪飛因超過任職期限的監管規定,辭去廣州農商行行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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