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潤你我他,幸福千萬家。” 這句經典廣告詞曾伴隨隆力奇蛇油膏,成為幾代人的消費記憶。1986 年創立的隆力奇,作為民族日化品牌的代表,承載著大眾對老牌國貨的信任。然而近年來,這家老牌企業卻屢屢深陷傳銷爭議,近期更是因旗下 “倍萊鮮羊奶粉” 的銷售模式引發廣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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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 N 視頻記者接到多位消費者報料,稱倍萊鮮羊奶粉以 “直銷” 為噱頭,實際開展涉嫌傳銷的銷售活動。記者調查核實,該產品不僅不在隆力奇合法直銷產品名錄中,還存在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宣傳的問題,其推廣模式更是具備明顯的層級返利特征。與此同時,隆力奇集團自身已深陷多起司法糾紛,累計被執行金額超 8 億元,經營壓力凸顯。
消費者報料:老品牌項目藏 “套路”
孫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去年年末,她 54 歲的退休母親接觸到隆力奇倍萊鮮羊奶粉項目,堅信這是老品牌帶來的創業新機遇。但孫女士看到產品宣傳冊后立刻警覺,冊子上不僅宣稱 “15 天瘦 13 斤”“深度改善睡眠” 等夸張功效,還明確標注了層級晉升機制 —— 根據購買金額和發展下線數量,可獲取不同級別的代理資格及進貨價格。
陜西的謝先生因姐姐參與該項目,展開了深入調查。他透露,倍萊鮮團隊會組織代理和消費者前往乳業生產基地考察,還會安排前往蘇州參加線下培訓和聽課。謝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一系列證據:標注團隊計酬比例的推廣資料、講授 “月入十萬” 賺錢方法的內部培訓視頻,以及大量夸大產品功效的朋友圈文案。最終,他通過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該項目虛假宣傳,幫助姐姐追回了大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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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謝先生困惑的是品牌授權鏈條的模糊性:倍萊鮮羊奶粉僅持有普通食品生產許可,卻長期宣傳保健功效;隆力奇雖有直銷牌照,其許可產品目錄中卻找不到倍萊鮮系列的身影。“倍萊鮮借助隆力奇的品牌影響力背書,卻在法律和資質上刻意‘切割’,讓實際運營風險與品牌主體分離。” 謝先生的質疑道出了多位消費者的擔憂。
資質核查:普通食品穿 “保健” 外衣
記者調查發現,倍萊鮮羊奶粉外包裝顯示,該產品由江蘇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陜西英童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產品類別為 “調制羊乳粉”,僅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核查,“倍萊鮮羊奶粉” 并未進行保健食品備案,明確屬于普通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普通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及廣告宣傳中,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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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該產品的宣傳材料卻嚴重違反這一規定,頻繁出現 “增強免疫力”“改善腸道”“輔助降三高” 等保健功效聲稱。宣傳冊還標榜產品由 “北京航天空間醫學研究中心曹斌云教授領銜研發”,然而天眼查平臺顯示,該研究中心在 2018 年就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經營亂象:直銷牌照下的超范圍違規
作為老牌日化企業,隆力奇在 2009 年 7 月獲得商務部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根據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公示,江蘇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直銷牌照批準范圍僅限于化妝品、保健食品、保潔用品三類,共計 87 種產品。
記者對比發現,當前多渠道主推的 “倍萊鮮羊奶粉”,并不在這一合法直銷產品名錄之內。這意味著,所有以 “隆力奇直銷” 名義銷售該羊奶粉的行為,均屬于超出許可范圍的違規經營。
更值得警惕的是其銷售模式的異變。根據《直銷管理條例》,合法直銷應通過直銷員直接向終端消費者銷售產品獲利,嚴禁團隊計酬和多層次返利。但記者調查發現,隆力奇的直銷系統已演變為復雜的 “拉人頭” 機制,推薦新人加入可獲得最高 2000 元的直接獎勵,促使員工和經銷商全力發展下線,形成典型的團隊計酬模式。
涉傳前科:多份裁判文書揭示套路
這種違規模式并非首次出現。2013 年,隆力奇就曾被央視揭露涉嫌非法傳銷,其以拉人頭等方式騙取錢財的行為,導致多個省份的經銷商被抓捕。中國裁判文書網數據顯示,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涉及 “隆力奇” 的裁判文書已達 840 篇,其中同時包含 “傳銷” 關鍵字的有 8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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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 2022 年 4 月的一份刑事判決書((2022)魯 1402 刑初 69 號),詳細披露了隆力奇傳銷網絡的運作細節:參與者需繳納 2990 元購買虛擬份額才能加入,組織分為五級,晉升至經理級別需累計銷售 512 份產品。案發時,該組織發展層級已超過三級,參與傳銷人員超 120 人,完全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界定的傳銷三大特征 —— 要求繳納入門費、形成層級關系、以發展人員數量計酬或返利。
在倍萊鮮羊奶粉的推廣中,類似套路換湯不換藥。多位參與者透露,他們被網友以交友、閑聊為由拉入群組,在群內被 “種草” 產品后,逐漸被引導加入銷售團隊。這種線上引流、線下發展的混合模式,讓推廣網絡更具隱蔽性。一位反傳銷人士分析,傳統傳銷多依賴線下聚集洗腦,如今則通過線上社交工具篩選培育,再結合線下培訓鞏固,這種 “線上 + 線下” 模式增加了監管難度。
律師提醒:參與傳銷需擔法律責任
公益律師廖建勛提醒,根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即使只是 “參加” 傳銷活動,工商部門也可處以 2000 元以下的罰款;對于介紹、誘騙他人參加傳銷的人員,除沒收違法所得外,還將面臨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若構成刑事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費者如發現自己可能卷入類似模式,應立即停止參與,并保全宣傳材料、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既可以保護自身權益,也可為監管部門提供線索。” 廖建勛律師強調。
市場監管部門曾多次發布警示,提醒消費者警惕兩類陷阱:一是將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藥品高價銷售;二是通過 “拉人頭” 返利發展下線的營銷模式。此類行為不僅侵害消費者財產權益,更可能因誤導消費者延誤正規診療,危害身體健康。截至發稿,記者多次聯系隆力奇集團相關部門,未獲得關于倍萊鮮項目運營模式及品牌授權情況的明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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