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運營商縣分總提拔省副總最短記錄:4年
| 環球通信| @好5G |
通信行業最具影響力自媒體
![]()
前幾天,運營商兩則快速晉升的消息曾經引發熱議:
其中李共三從2019年湖南東安電信(縣公司)總經理(科級)晉升至2026年廣西電信副總經理(省公司副職,二級副),七年實現“縣分-地市-省公司”三級跳,是中國電信體系內典型的“破格+跨省”晉升案例。
中國電信某縣分領導9年內連升四級,成為省分副總!就在去年九月,也是中國電信,青海電信領導班子變動,新到任一位副總經理安貴男,此次上任的安貴男是從新疆電信調任而來的。他從新疆昌吉電信總經理的崗位上被提拔,實現了跨省調任,而其職業晉升軌跡更是令人驚嘆,短短九年時間,從縣級分公司的科級干部一路提拔至省分公司的二級副職。
有朋友后臺留言追問,有沒有更快的,其實是有的,比如還有四年的。
一、大約4年,中國移動縣分總經理升省公司副總的最快時間
劉英杰的晉升歷程是中國移動體系內縣分總經理快速升省公司副總的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2017年:任奎屯移動總經理(奎屯為伊犁州下轄縣級市,屬于縣分公司,對應科級);
2019年:升任伊犁移動總經理(地市級分公司正職,對應三級正職);
2021年:晉升新疆移動副總經理(省公司副職,對應二級副職)。
從2017年到2021年,劉英杰僅用4年便完成了從縣分總經理到省公司副總的跨越,突破了常規的晉升時間限制。
![]()
可惜的是,在去年年初,中國移動新疆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副總經理劉英杰(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嘉峪關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肅省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英杰作出逮捕決定。
二、央企干部年輕化下,快速晉升其實是有文件依據的,最極端其實是三年。
![]()
央企三級副領導人員(如三級副職)晉升二級副領導人員(如二級副職)的一般任職年限要求為:需在三級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若未滿3年,則需三級正職與三級副職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且三級正職崗位工作至少滿1年)。
2018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作為央企領導人員管理的核心規章,明確了領導人員晉升的通用資格要求:
“提任副職領導人員的,一般應當在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滿3年的一般應當在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和副職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
此處的“下一層級正職”對應央企職級體系中的“三級正職”(如省電力公司職能部門正職、市供電公司正職),“副職”對應“三級副職”(如省電力公司職能部門副職、市供電公司副職)。因此,《規定》直接明確了三級副職晉升二級副職的年限要求。
比如,有的央企明確為:“競聘人選應在中央企業二級單位或同等規模、同級別以上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副職崗位,或在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滿3年的應當在下一層級正職和副職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且任正職崗位需滿1年。”
還有的央企具體明確為:“應聘人員應具有以下任職經歷之一:(1)中央企業所屬二級單位中層副職及相當職務層級崗位工作,或在下一層級正職崗位工作滿3年,未滿3年的一般應當在正職崗位和副職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且在正職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
再結合《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提到,“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適當放寬任職資格條件”。例如,若員工在三級正職崗位上表現突出(如帶領團隊完成重大項目、實現業績大幅增長),或有特殊技能(如緊缺的技術專家、國際化人才),可經上級黨組織批準,破格晉升二級副職(如未滿3年但業績特別突出)。但需注意,破格不得突破“基本條件”(如政治素質、學歷要求),且需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結合最低一年要求和破個提拔的要求,也就是說,最極端的情況下,央企縣分總提拔省副總,是經歷地市副總到地市總到省副總三級提拔。縣分總經理如果加上正職有五年副職經歷,地市副總和地市總經理兩級均又屬于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的話,是完全有可能三年即可完成晉升的。只不過,晉升必須經上級黨組織批準,而且破格不得突破“基本條件”(如政治素質、學歷要求),且需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總之,央企年輕干部的快速提拔有年限要求,但有不是唯一要求,滿足特別優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嚴格條件,且符合公司關于破格提拔的規定是可以實現快速晉升的。對于大多數央企干部來說,常規晉升路徑仍需6-8年(如縣分總經理→地市公司副職→地市公司正職→省公司副職),但業績突出、跨層級經驗豐富、把握戰略機遇的干部可以實現更快晉升。
以 草 根 記 錄 通 信 時 代
![]()
作者@好5G :資深分析師|特約撰稿人|新媒體專欄作者|手機評測專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