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社部領導在央媒發表《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一文,其中提及與養老金調整有關的內容。原文為,“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完善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提高養老金水平”。
這篇文章發布于去年年底,讓人對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充滿了希望,既然人社部領導都明確提及要提高養老金水平了,那么2026年實現養老金“22連漲”恐怕是十拿九穩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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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年確定能繼續上調養老金,那么哪類退休人員能夠多加錢呢?從養老金增加額的計算公式來看,出生于1945年至1955年的退休人員有望獲得更多的增加額。
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養老金的調整并非將原本每月領取的金額乘以當年人社部公布的平均增加比例,而是根據各地發布的調整方案分門別類進行計算,公式為:
養老金增加額=定額增加額+掛鉤工齡增加額+掛鉤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高齡傾斜增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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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里的前三部分養老金是所有退休人員都能獲得的,唯獨高齡傾斜增加額不是如此,要根據退休人員的年齡確定是否符合獲得。
一般來說,全國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里的絕大部分地區規定,高齡傾斜增加額的享受年齡門檻是達到70周歲。注意,年齡起算點不是當年養老金調整的年度,而是截至上一年的12月31日。
比如,2026年養老金調整時看的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時的年齡。像1956年出生的職工不能算年滿70周歲,195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職工已滿或超過了7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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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了以上這些,大家就能知道為什么1955年出生的職工能夠獲得更多的養老金增加額了,因為他們正好達到70周歲,正式邁入獲得高齡增加額的范疇之列。
超過70歲后每年都能獲得高齡傾斜增加額,但還要注意一點,即哪怕是同一地區,不同年齡獲得的高齡傾斜額檔次是不同的。相關政策主要和所在地區有關,有的地區根據年齡分成三檔,如70歲至74歲是一檔、75歲至79歲是一檔、80歲及以上是一檔;有的地區分成兩檔,70歲至79歲是一檔、80歲及以上是一檔;還有的地區分成更多檔次。
縱觀各地歷年來的高齡傾斜增加額規則,不少地區將80歲及以上定為高齡傾斜增加額的最高檔位。只要這一趨勢延續下去,出生于1945年的退休人員在2026年養老金調整時剛滿80周歲,可以獲得較高甚至最高的高齡傾斜增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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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養老金“22連漲”在政策導向與機制保障下具備強支撐力。1945-1955年出生的退休群體,因恰逢70歲或80歲關鍵年齡節點,將顯著受益于高齡傾斜政策的多檔疊加優勢——既享受定額調整的普惠性,又通過工齡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掛鉤實現“多繳多得”激勵,更通過高齡傾斜獲得額外增發。
這一調整邏輯既體現了社會保障的公平性,又強化了“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為退休人員晚年生活提供更堅實的經濟保障,彰顯了國家“老有所養”的民生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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