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業局回復: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保規劃為、三調也為林地如何處理?
文/務林人
問: 我村村民手上持有2019年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但到部門核實,該地塊林保規劃為,劃入生態林;并經自然資源部門核實三調也為林地。現村民因地類為生態林生產受限,能否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佐證材料將地類調出為耕地,如果能調要怎么辦理相關手續?
省林業局回復(20260114):
依據《》規定,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確定的用于發展林業的土地。對于確屬存在規劃、權屬沖突的地塊,建議由地方政府依法做出裁定。(資源管理處)
根據《XX省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和調整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態公益林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區劃錯誤情況,應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核定,核實情況后按森林資源年度更新有關規定進行修正,并報省、市主管部門認定。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資源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