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在未出示司法搜查令的情況下闖入明尼阿波利斯的亨內平醫療中心(HCMC),并將一名患者銬在病床上。據Unidos MN稱,ICE探員在節日期間進入該醫院急診部門,并獲準進入員工專用區域,在被銬患者床旁停留超過24小時。
這樣的畫面無論發生在哪,都足以刺痛公眾神經。
病床上的患者被冰冷手銬鎖住,執法人員在急診區滯留超24小時,醫護人員敢怒卻一度無力阻止——美國明尼蘇達州亨內平醫療中心的這場鬧劇,撕開了西方“程序正義至上”外衣下的執法亂象。
當執法權闖入本應絕對安寧的醫療空間,中美兩國截然不同的應對方式,早已超越事件本身,成為兩種治理邏輯的直觀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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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到這場爭議的核心:ICE探員未持司法搜查令,僅憑身份證明就闖入醫院急診部,甚至進入員工專用區域,將病情嚴重的患者銬在病床上。
要知道,拜登政府早有新規,將醫院納入“受保護區域”,明確限制移民執法部門在這類場所開展逮捕行動,僅在涉及國家安全、人身安全等極端情況且獲批準后才可例外。
可現實是,規則被輕易突破,執法人員堂而皇之地在醫療場所行使強制權,直至州議員介入才被迫撤離。
這并非孤例。
2017年美國鹽湖城大學醫院,護士因拒絕警方無手續提取昏迷患者血樣,竟被警察強行銬走關押20分鐘。
兩次事件如出一轍:執法人員漠視醫療場所的特殊性,將自身權力凌駕于患者生命健康和醫療秩序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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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標榜“程序正義”的美國,反而頻繁出現執法越界?
根源在于其司法理念中“個體權利保護”與“執法權力擴張”的內在沖突,以及三權分立體制下執法與行政、司法的權責糾纏。
美國司法體系以“程序正義優先”為核心,本應通過嚴格流程限制公權力。但移民執法領域卻長期存在“法外特權”傾向,ICE探員常憑借模糊的授權突破規則,而聯邦與州的執法權劃分模糊、部門間監督缺位,又讓這種越界難以被及時制止。
更諷刺的是,醫院雖強調“患者安全優先”,卻缺乏明確的應對流程,只能在權力面前妥協——這種制度性漏洞,讓醫療空間的神圣性淪為執法權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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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中國,類似場景從根源上就被執法流程堵死。
在中國的執法規范中,醫療衛生機構屬于特殊場所,執法人員進入開展檢查、執法,必須遵循嚴格程序:至少兩名執法人員同行,主動出示有效證件,說明來意并告知當事人合法權利,全程制作筆錄并簽字確認,無合法手續絕不能采取強制措施。
更關鍵的是理念差異。
中國司法追求“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統一”,核心是“人民為中心”,司法和執法都需兼顧個體權利與公共利益,醫療場所的公共服務屬性被置于優先地位。
換句話說,在中國,執法人員絕不會為了執行某項任務,將重病患者銬在病床上——這不僅違反執法流程,更違背“生命至上”的基本共識。
即便因重大案件需在醫院開展工作,也必須提前與醫院溝通,采取不影響診療、不侵犯患者權益的方式,必要時由檢察部門全程監督,杜絕權力濫用。
有人或許會質疑,中國是否存在“重結果、輕程序”的問題?
不可否認,部分基層案件曾有過類似傾向,但這并非制度設計的初衷。
近年來,隨著法治建設完善,程序正義的剛性不斷增強,執法記錄儀全程開啟、執法流程公開透明、檢察監督全覆蓋等措施,讓執法權始終在規則框架內運行。
而這種制度設計的核心,是拒絕“為了程序而程序”,也拒絕“為了權力而突破程序”,始終以群眾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權益為底線。
04
回到美國的這場鬧劇,亨內平醫療中心的聲明顯得蒼白無力,Unidos MN呼吁制定明確應對流程的建議,也只是治標之策。
當執法部門可以隨意漠視既有規則,當醫療場所無法抵御權力入侵,所謂的“程序正義”早已變質為權力尋租的遮羞布。
而中國的執法邏輯,恰恰守住了最根本的底線:執法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而非破壞公共利益;程序的價值是保障公平正義,而非成為權力越界的借口。
醫療空間是生命的最后防線,執法權的邊界的背后,是一個國家對生命的敬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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