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近日,由保定市廣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和興佳苑限價商品房項目正式啟動申請受理工作。
據了解,和興佳苑限價商品房項目坐落于陽光大街以東300米、北三環以北,銷售限定價格為6220元/平方米。作為保障性住房重要組成部分,該項目旨在為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品質可靠、價格可控的住房選擇,助力更多家庭實現“安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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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請明確了嚴格的準入條件,申請人需為保定市城鎮戶籍(以家庭申請人戶籍為準),單身申請人需年滿18周歲。收入方面,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在64667元以下(該標準為保定市202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11元的1.5倍,待2025年最新數據發布后將同步調整)。住房條件上,家庭成員在市轄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和建設用地,或名下自有住房總面積低于50平米且人均建筑面積在15平米以下,其中一人戶自有住房面積需在30平米以下。此次保障范圍覆蓋高新區、競秀區、蓮池區、滿城區、徐水區、清苑區的城鎮戶籍中低收入家庭。
申請流程方面,申請人需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對應區建設局領取《限價商品房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要件。收入證明以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為準,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無工作證明,實行誠信申報。后續將歷經各區建設局審核匯總、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復核、不動產登記部門房產信息核查等多環節嚴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由保障房中心統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進行搖號,并登報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核發《限價商品房申請資格準購證》,開發公司將按準購證順序組織預選房,逾期未到或棄權者視為自動放棄,名次順延。
申請人需提前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保定市市區限價商品房申請表、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收入證明(退休及社保職工可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無工作者由社區開具無工作證明)、保定市住房保障誠信承諾書等。其中,年滿18周歲無工作的家庭成員需提供社區開具的無工作證明或入學證明;徐水、滿城、清苑區城鎮戶籍申請人還需額外提供無房證明及未享受過保障房的證明。
本次申請受理時限自公告之日起,直至房源銷售完畢。受理地點分布在六區住建局,具體為:蓮池區住建局(電話:2025776轉8024)、競秀區住建局(電話:5953359)、高新區住建局(電話:3108809)、徐水區住建局(電話:8670683)、滿城區住建局(電話:7130029)、清苑區住建局(電話:8176885)。符合條件的家庭可隨時前往對應受理點咨詢詳情并提交申請,確保不錯過安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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