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們,“一戶一宅”是國家給農民的住房保障政策,可實際中不少人卻犯了難:明明符合條件,申請宅基地卻被來回推諉;好不容易動工翻建,又被隨便標成違建;更有甚者,房子莫名被強拆,維權無門。這政策到底是保障權益還是添堵?其實不是政策不管用,是咱得找對方法。今天全國鄉村振興發展促進中心告訴大家4招,把“一戶一宅”的權益牢牢攥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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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要透明,拒絕“踢皮球”,流程有規矩
宅基地申請審批不是“暗箱操作”,透明化是法定要求。根據規定,申請需經村民小組討論公示、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審批,全程都有明確時限,鄉鎮審批一般20個工作日內就要辦結。
遇到部門之間推來推去、無限拖延的情況,別傻傻等待。主動要求村里和鄉鎮公開審批進度,索要《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等正規材料,同時保留好提交申請的證據,比如快遞回執、公示照片,這些都是后續維權的硬依據,不讓“拖延癥”耽誤咱建房大事。
二、申請被拒別認栽,要書面理由,依法救濟
一句“不符合要求”就駁回申請,純屬敷衍!2025年修正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村民有權要求村委會出具書面拒絕理由并加蓋公章。要是對方拒絕出具,可通過EMS郵寄申請書固定證據。
若確實符合“一戶一宅”、本集體成員等條件卻被無理由拒絕,先向鄉鎮政府申訴,要求責令村委會改正;對鄉鎮處理結果不滿,還能向上級縣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通過民事訴訟撤銷村委會的違法決定,別讓模糊理由剝奪咱的合法權益。
三、翻建不越界,就不算違建,拒絕“亂貼標簽”
在原有宅基地翻建,只要守好兩條線,就不該被認定為違建:一是不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層數標準,二是符合村莊規劃,不占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
這里要提醒大家,翻建也需提前審批,拿到《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不能只憑宅基地證就動工。若已合規翻建卻被誤判違建,可拿出審批文件和實際建設證明,向鄉鎮自然資源所申訴,要求撤銷違建認定,依據《城鄉規劃法》,合規建筑不應被隨意處罰。
四、政策變了有保障,補償安置不能少
因政策調整、村莊規劃變更,導致無法建房或房屋被征收的,政府必須提供補償或安置方案,保障基本居住權。比如原有宅基地被納入規劃紅線,要么重新安排宅基地讓咱重建,要么提供安置房,要么給予足額貨幣補償。
《土地管理法》明確,征收宅基地需保障被征地農民居住條件不降低。若遇到政策變化卻沒人管的情況,可聯合其他受影響村民,向鄉鎮政府或縣級自然資源部門反映,要求制定合理安置方案,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一戶一宅”的核心是保障農民有房住,不是限制建房。把這些方法記牢,遇到不批、強拆、誤判違建的情況,就知道該找誰、怎么做。你身邊有沒有遇到過宅基地糾紛?是怎么解決的?歡迎在評論區聊聊,點贊收藏,轉給身邊建房的老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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