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段子,刷到一個女生吐槽:“跟我男朋友前腳剛訂完婚,后腳他就跟他媽去派出所報警去了,說我收高價彩禮,要求我退還啊。我退還后,他說只是想拿回彩禮,不想退婚……”網友:僅退款的風還是吹到了婚姻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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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這位女生描述,兩人戀愛多年,男方家給6.6萬元彩禮。可誰能想到,儀式結束男方就去報警,聲稱“被索要高價彩禮”,要求警方介入追回。
女生吐槽說:“他報案說我高價收彩禮,我二話不說,把六萬六全退了。結果我提分手,他立馬翻臉:‘誰說要退婚了?我只是想拿回彩禮!’更離譜的是,他還反咬一口,說我不守承諾、違背海誓山盟,要我賠他‘結婚損失費’!”
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說,這才是僅退款不退貨啊!問題是,結婚為什么要彩禮?這是最重要的!
也有網友說,這是真正的下頭男!彩禮哪怕100萬,你要是愿意出那是你自愿,你要是不愿意直接說不愿意就好了。想娶好的又不想付出!
還有網友說,為什么是男方給你六萬六?而不是你給男方六萬六呢?難道你不愛男方?
這事最荒誕的,不是“退彩禮”,而是把感情當成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
訂婚不是網購,彩禮也不是押金。
既然你心甘情愿拿出6.6萬,說明當時認可這段關系;既然辦了儀式、請了賓客、拍了合照,就等于向社會宣告“我們是一家人”。
結果轉頭就報警說“被坑”,這不是維權,是用法律手段耍流氓。更諷刺的是,他既要“拿回錢”,又要“留住婚”——既想白嫖一段婚姻,又想占據道德高地。這種操作,本質上是對女性尊嚴的雙重羞辱:先用彩禮證明“我娶得起你”,再用報警宣告“你配不上我”。
而所謂“結婚損失費”,更是赤裸裸的綁架。感情破裂本是雙向選擇,何來“單方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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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女人退了彩禮,就必須繼續陪你演完這場戲?
真正的體面,是:給得起,就不反悔;給不起,就別承諾。
別一邊高喊“反對天價彩禮”,一邊把合理禮金當成可以隨時撤回的“試用裝”。
婚姻不是網購,沒有“僅退款”這一說——要么真心相待,要么好聚好散,別把深情,活成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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