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歲末年初
各種年會、聚餐接踵而至
但拿起酒杯 必須放下車鑰匙
近日 梧州公安交警查處了
幾位酒后“逞英雄”的駕駛員
在此,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
01
2026年1月10日,藤縣公安交警在藤縣東山路執行勤務時,發現駕駛人張某某駕駛號牌為桂DD****7的小型新能源汽車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執勤警員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張某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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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6年1月10日,藤縣公安交警在藤縣東山路執行勤務時,發現駕駛人林某某駕駛號牌為桂D E***6的小型汽車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執勤警員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林某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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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公安交警溫馨提示
年底聚會多
飲酒后出行最好還是通過公共交通或代駕
千萬不要抱著僥幸心理
酒后駕駛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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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黎永森 孟遠航
編 輯:黃俊興
校 對:鐘嘉寧
文 字:黃 麗
素材來源: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看點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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