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過網絡平臺反映位于武侯區神仙樹南路與中環路紫瑞大道交會處有一處逾期占道數月的施工工地,其占道施工信息公示牌所寫的占道到期時間為2025年11月13日,但截至目前,施工圍擋還存在于該十字路口,直行和轉彎死角較多,高峰期還容易造成擁堵,給市民出行帶來較大影響。對此,記者于近期前往實地走訪,并聯系到該施工單位進行回應。
1月12日,記者來到了市民反映的神仙樹南路與中環路紫瑞大道段交會處的十字路口,發現該路口確實存在一個施工工地。該工地圍擋剛好設置在十字路口的中心處,圍擋上分別貼有“出城方向靠左行駛”“直行車輛靠右通行”的指示牌,將通過路口的車輛分為多條車流。記者注意到,盡管該路口較寬,但由于工地占道范圍較大,在部分時段還是會造成一定擁堵。雖然施工圍擋中間留了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道路,但走出圍擋后就直接是車輛通行的路線,容易形成死角,給行人和車輛帶來不便和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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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工地內部,有兩輛車輛正在進行施工,在車輛旁,記者看見被倒放在地面上的占道施工信息公示牌,其項目名稱為“中環路紫瑞大道段排水管區域空洞搶修”,占道時間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3日”,沿著工地繞了一圈后,記者發現現場并無更新后的占道施工信息公示牌。對此,記者詢問了現場的施工人員,但對方表示并不清楚情況。
記者又在現場隨機詢問了部分路人和司機,一位住在附近的市民表示,該施工工地已經存在較久,不清楚何時能施工完畢,“感覺是斷斷續續施工,現在公示牌也看不到了,就更不曉得啥時候才能修完。”一位汽車司機則表示希望盡快施工完畢,“每次經過的時候心里都覺得有點虛,總怕有電動車或者行人突然出來,希望盡快完成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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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回應
操作難度大導致進度延緩
占道已通過審批
正在繳費制證階段
針對現場的情況和市民的訴求,記者聯系到成都環境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劉先生(化名)進行回應,劉先生表示,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發現操作難度較大,所以進度有所延緩,“在施工時,我們發現管道比較深,工作較為復雜,最終確定好注漿的方案后,現在正在進行施工修復。”至于占道的問題,劉先生表示,正常的占道流程目前已經審批通過,處于繳費制證的階段,可能是流程較長,時間就沒有完全銜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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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該路面施工的原因是有一定沉降,存在坍塌風險,“我們目前還不能把圍擋放開,因為確實有風險。”至于市民反映斷斷續續施工的問題,對方表示是因為他們施工時間安排的原因,并未停止過施工,“施工包含多個流程,調動人員及設備都需要時間來協調,可能會有個一到兩天的間隙,但是工程進度一直在推進。”
劉先生表示,在正常占道流程走完后,他們將第一時間把最新的公示牌掛上,“在正常情況下,預計到1月27日就可以完成施工,到時會及時恢復道路正常安全通行。”
部門回應
此前已多次進行監管
執法部門已依法立案
針對該施工工地占道施工的監管情況,13日22時左右,成都市城管委道橋監管服務中心路政督查科相關負責人表示,施工方先后進行5次應急搶險的申報,“他們在2025年10月11日辦理了應急搶險的申報,時間是10月11日到10月17日,10月18日,巡查人員發現沒有撤圍,第一次發出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監管提示單,發出后,施工方第二次申報應急搶險,時間為10月18日到10月27日,27日到期后,巡查人員發現還沒撤場,第二次發出提示單,后續施工方又進行了第三次10月30日到11月13日的應急搶險申報,并于11月13日到期前,又進行了第四次申報,時間為11月14日到11月28日,第五次的申報則是11月29日到12月13日,但12月13日后便未進行申報。”相關負責人表示,施工期間,在10月30日、12月24日,路政督查科對施工方進行了兩次現場約談,要求及時調整施工方案,完成搶修,督促辦理占道施工的正常流程手續,“同時我們也將相關線索移交給了行政管理執法部門,執法部門已經依法立案,目前案件在辦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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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23時許,記者從成都市城管委道橋監管服務中心路政督查科確認,該施工方的正常占道施工流程目前已經通過了相關部門審批,正處于繳費制證的過程中,“目前施工方還未繳納相關費用,所以還沒正式拿到證件,針對其此前存在的問題依舊會進行立案處理。”路政督查科相關負責人說道。
律師說法
需遵守
先辦證后占道挖掘原則
手續不齊可能面臨處罰
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思瀚表示,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成都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和《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成都市中心城區施工性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凡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橋梁的,都應嚴格遵守先辦證、后占道挖掘的原則,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按照規定占用。“占用期滿后,應當及時清理占用現場,恢復城市道路原狀;損壞城市道路的,應當修復或者給予賠償。”陳思瀚告訴記者,按照批準的路段、范圍、時間和要求占用、挖掘,需要改變位置、延長時間或者擴大面積的,應當提前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變更審批手續,否則可能面臨2萬元以下的罰款(《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成都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施工方以‘正在辦理審批’為由不能免除違法責任,審批與占道合法性是兩個獨立法律關系,審批未完成前不得繼續占道施工,應先停止施工并清理現場恢復交通,待取得新許可后再復工。”
最后,他提醒道,如市民遇到此類問題可先根據公示牌上的電話聯系負責人,若無法解決問題可撥打12345政務熱線、12319城管熱線投訴。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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