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安全生產法》
煙臺企業負責人
2026年要做好這些事
2026年是“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收官之年。怎樣畫好這個圓滿句號?企業負責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重點。1月上旬起,煙臺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將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年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履行專項執法檢查,分為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執法檢查三個階段,以推動企業負責人要完整、準確、全面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那么,企業負責人的具體范圍有哪些?需要履行的法定職責又是什么?下面是此次專項檢查的重點解讀:
一、企業負責人有哪些?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即對本企業生產經營負有全面領導責任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決策人,包括但不限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經理(總經理、首席執行官或其他實際履行經理職責的企業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其他企業的廠長、經理、礦長(含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人員。
(二)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即協助本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本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相關行業的項目負責人等。
二、企業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
1.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重點:
(1)是否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企業實際,是否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是否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獎懲。
(2)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
2.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重點:
(3)是否有健全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企業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包括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設施和設備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全生產檢查、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危險作業管理、安全生產獎懲、應急預案管理、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等制度。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重點:
(4)是否制定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企業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是否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5)是否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是否存在企業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上崗作業的情況。
(6)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是否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企業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是否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是否對企業新進從業人員、離崗六個月以上或者換崗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施新設備的有關從業人員在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8)是否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并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重點:
(9)是否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并明確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權限及落實責任;企業是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否優先用于保障安全生產,是否存在被擠占、挪用等情況。
(10)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是否納入企業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
財務預算;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是否從成本(費用)中列支并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工作。
5.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重點:
(11)是否將企業風險管控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是否將風險管控納入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2)是否建立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是否根據其生產工藝、作業活動等情況,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排查并對風險點進行定性定量評價,確定風險等級,通過相關措施有效管控風險。
(13)是否將企業較大以上風險點名稱、所在位置、可能導致事故類型、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及管控機構和責任人員等內容予以公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定期檢查本單位風險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實情況。
(14)是否建立并落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重點:
(15)是否建立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是否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是否按照規定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按照所屬行業、領域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16)是否建立企業應急值班制度;是否按照規定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按照有關規定備案;是否按照規定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17)是否依照有關規定要求制定企業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規定的頻次進行演練;是否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定期進行評估。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重點:
(18)企業發生事故的,是否依照《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報告。
(二)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重點:
是否組織、參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風險分級管控、危險作業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等方面的制度規程制定,以及應急預案的起草、修訂、評估與更新工作,并確保內容合規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重點:
是否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針對從業人員(包括新員工、轉崗、復崗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培訓內容全面,教育和培訓記錄真實,檔案管理規范,確保從業人員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3.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重點:
是否定期組織開展覆蓋所有作業活動、設備設施、場所環境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建立并及時更新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清單、風險分級管控清單,明確管控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其處于受控狀態,并按規定向監管部門報告。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重點:
是否參與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按照計劃具體組織或參與開展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記錄演練過程,總結存在問題,及時提出對預案的修訂建議,確保其有效性。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重點:
是否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對作業現場、設備設施等進行系統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建立臺賬并詳細記錄,落實整改要求、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等并及時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隱患應立即報告。
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重點:
是否在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時,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重點:
是否對監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令、本單位自查發現隱患的整改措施、安全投入、安全措施等進行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對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及時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報告并提出處理建議。
三、2026年煙臺市企業負責人要做這些事
(一)1月,參加培訓
市、縣兩級安委會成員單位將組織召開相關會議并進行專題培訓,相關行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請務必參會、參培。
(二) 2月至9月,自查自糾
企業要主動對照《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法定職責開展自查自糾、查漏補缺、對標履職。發現突出問題隱患及時建立整改臺賬,即知即改、閉環整改。對于無法在本階段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依法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劃重點
當前,各區市動員部署工作已經全面展開,今年10月至12月,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會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對企業負責人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下達相關執法文書,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嚴肅查處;對不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予以撤職或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落實企業任職禁止和行業禁入措施。
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履行專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及法律責任清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