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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出海觀察員無憂。
香港最新一屆的立法會議員的“個人財產公開”又出爐了。
成功連任議員的霍啟剛,首次公開個人財產,也成為了本屆議員中的“領頭羊”——所持有的物業數量最多。
霍啟剛申報資料顯示,他持有的35項物業中,七處是自用,其余28處出租。
七處自用的物業包括他與妻子郭晶晶及家人居住的淺水灣豪宅,目前市值約1.6億港元。而28處出租的物業則遍布全球,有中國內地的、中國澳門的、英國、法國的,堪稱“國際包租公”。
但這些也僅是霍啟剛個人直接持有的一部分財產而已,不包含霍英東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的資產。要是都算上的話,那么在香港富豪榜上也是能排上名的。
香港議員公開個人財產,已經是老傳統了。根據香港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條,議員要在每屆任期舉行首次會議當日前向立法會秘書提供“個人利益申報”。
截至1月12日上午,90名香港立法會議員的個人利益申報表,已全部在立法會網頁上公開。
“最有錢”的議員以霍啟剛為首,其次則是香港職業訓練會主席林健鋒。他持有大量的工業大廈單位、商業用地及住宅。比如在香港東區擁有整幢工廈及車位,在內地也有廠房和土地。
然后是曾任香港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在香港和英國也有多套住宅和商業地產。
然后是金融大亨陳仲尼,申報了大量海外物業,資產遍布加拿大、英國、越南及香港本地。
“最沒錢”的議員也是有的,許多出身工會或從事社會福利工作的議員,名下沒有私人房產,部分人居住在公屋當中。代表性人物就是工聯會的陸頌雄、郭偉強,往屆申報的時候都是“0物業”。
香港議員們公布個人財產這個傳統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又是出于一種怎樣的考慮呢?
這就要說起大名鼎鼎的“廉政公署”了。
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的公務員們貪污成風,腐敗成性。上至總華探長,下至普通的消防員,都是收錢辦事。權錢交易,官商勾結,警匪勾結,香港的老百姓怨聲載道,卻又無可奈何。
長此以往,香港經濟發展取得的成果,也將被腐敗吞噬。于是,廉政公署應運而生,重拳打擊腐敗,老虎蒼蠅是一起打。
而為了從制度上杜絕官商勾結的腐敗,香港政府就逐步建立公務員與高官的利益申報制度。
這個跟完全公布個人名下財產還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個人存款就不用申報。因為主要是看公務員名下的物業,所擔任的公司董事職務等等,會不會跟他的政治決策起到沖突。比如利用手中的職權給利益相關的公司好處等等。
至于存款多少,不會跟政治決策有沖突,不用披露。這樣會不會造成有人用現金行賄呢?也不用擔心。因為香港廉政公署還有一個“巨額資金來源不明”調查,你得解釋清楚。
香港的這個制度好啊,好就好在它是“全過程反腐”。又有個人利益申報,又有廉政公署盯著,又有人民群眾的監督。
因此中國香港是全球最清廉的地區。《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顯示,在“行賄和貪污不存在”的指標方面,香港位列全球第四,在亞太區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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