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繼續實施住房公積金
有關使用政策的通知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持續支持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繳存人家庭購房資金壓力,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決定繼續實施我市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
在我市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政策
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本市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
繳存人購買鹽城市域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5年12月21日
1.繼續實施的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主要內容: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
在鹽城市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政策。
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本市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
繳存人購買鹽城市域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條件的家庭成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2.繼續實施有關使用政策的相關說明:
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于2024年8月出臺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鹽房金管〔2024〕6號),文件印發以后,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購房成本,減輕繳存人家庭購房資金壓力,推動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其中提高貸款額度、降低首付比例、支付首付款等三項階段性政策實施期限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持續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繳存人家庭購房資金壓力,進一步推動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鹽城市實際,擬繼續實施提高貸款額度、降低首付比例、支付首付款等三項支持政策
來 源 : 鹽城公積金 鹽城發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