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張昊
丁宇翔現任北京金融法院審判第二庭庭長、二級高級法官。他近20年如一日扎根司法審判一線,累計審結案件2500余件,先后獲得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模范法官、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等榮譽。
1月9日,《法治日報》記者采訪了丁宇翔、他身邊的同事及案件中的當事人,近距離感受這位全國模范法官如何懷揣赤誠的司法為民之心,在事關群眾利益的案件中尋找法治前進的方向,從審理金融案件出發破解治理難題。
向前一步 只因心系群眾
“他總是會想著‘向前一步’。”采訪中,大家對丁宇翔的工作風格這樣描述。
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時,丁宇翔曾辦理過一起噪聲侵權案件。該案中,高燕(化名)滿心歡喜搬進了新買的房子,卻發現小區地下室的中央空調機組一到夏天就嗡嗡作響。
“噪聲吵得人快瘋了。”高燕向記者回憶說,她四處投訴無果,把開發商訴至法院。可一審時鑒定結果卻顯示,房屋符合“一般住宅”允許的噪聲級標準,高燕敗訴。
“我原本覺得案件沒有太多希望。”高燕說,案件二審到了丁宇翔的手中。令她想不到的是,法官能來到她的家里進行勘驗,實地體驗身處低頻噪聲污染環境中的感受。
丁宇翔分別在早、中、晚實地測量噪聲污染情況,后又鉆進空調機房,去建設部門調取小區設計規劃圖……庭審時,他還請到國內聲學領域頂尖專家作為專家證人出庭。
權威意見表明噪聲的客觀危害實質存在,但當時的立法對低頻噪聲沒有專門規定,根據鑒定結果,高燕的訴求很難得到支持。鑒定結果達標就一定不構成侵權嗎?令人難以忍受的噪聲危害又該怎么解決?
丁宇翔給了答案:法官判的是公道,守的是人心,司法理念必須跟上群眾對安居的更高需求。這起案件中,他把“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構成不以排污行為違反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為必要”寫進判決,并判令開發商進行降噪減震處理。此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相關司法解釋認可了這一觀點;修訂后的噪聲污染防治法也重新界定了噪聲污染的內涵。
“金融糾紛關乎老百姓的‘錢袋子’。案件無論大小都要做到保障訴訟平等、追求客觀真實、減輕群眾訴累。”
“我們向前一小步,就是要讓群眾少跑路。”
到北京金融法院工作后,丁宇翔也常這樣說。
北京金融法院審一庭法官耿瑗向記者講起丁宇翔辦案的細節:一對夫妻因擔保的信托計劃“暴雷”,被銀行起訴到法院,面臨5000多萬元的巨額賠償。擔保合同中有大量專業術語,而二人的簽字筆跡前后不一。法院開庭傳票已送達,卻是家人代為簽收。
“5000萬元的債務可不是小數目,要盡一切辦法找到他們,確保他們知曉訴訟權利。”丁宇翔對耿瑗說。
為此,丁宇翔指導團隊成員到這對夫妻可查證的浙江、上海兩處地址再次上門送達。案件庭審中,這對夫妻委托的訴訟代理人充分表達了意見,盡管判決結果對他們不利,但二人都接受了案件結果未上訴。
多做一些 只為公平可感
在丁宇翔團隊負責的審判領域中,證券虛假陳述類案件常涉及數十個當事人,有的甚至涉及幾百、上千人。遇到這類案件,還能繼續堅持把工作做到極細致嗎?
面對記者的提問,丁宇翔向記者講起他承辦的一起涉及2500余名投資人的證券虛假陳述案。
這起案件于2021年5月立案,2023年9月審結,歷時近兩年半,是當時國內登記權利人數最多、索賠金額最高、虛假陳述行為持續時間最長的證券普通代表人訴訟。
“這起案件涉及4000多份證據和各種書面材料,卷宗幾萬頁。”丁宇翔說。
“一面是法官需要逐步細致完成各項工作,一面是每個當事人都焦急想了解自己案子的進展。”丁宇翔說,有個階段,庭里幾乎每個人都在給當事人打電話,大家互相傳授溝通技巧,耐心細致向當事人解釋案件情況。
這起案件的當事人遍布全國各個省份,還有的在國外。他反復思量如何解決當事人應訴成本的問題,才能讓“訴權”不變成“訴累”。
他帶著團隊連續攻堅3個月,開發了“雙軌雙平臺”。雙軌,是指代表人訴訟機制和示范判決機制;雙平臺,是指代表人在線訴訟平臺和示范判決服務平臺。當事人人數多時,可以通過代表人訴訟機制和平臺,節約應訴成本;案件批量化,可以通過示范判決機制和平臺,以一案為他案提供參照。
這項創新,在這起案件中平均給每個當事人節省約兩個月時間,并在此后其他類案中為近兩萬名中小投資者在線訴訟提供了便利。
“在公正、高效審理案件的基礎上,要讓司法為民情懷被群眾切身感受到。就把自己分別放在原告、被告的位置上,考慮他們對法院有哪些期待。在案件溝通和司法審判過程中更加平和,作出判決時更加審慎。”丁宇翔說,要努力讓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感受到被尊重、被認真對待,無論案件輸贏,都能認可案件審理過程。
正是在這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2021年冬天,丁宇翔被確診肺癌晚期入院治療。法院領導囑咐他把案件交接出去。丁宇翔深知這起案件容不得一點兒“波動”,實在放心不下。
彼時,當事人覃某在電話里詢問案件進展,表達著期盼和信任。這讓丁宇翔心里涌上一股勁兒,決心一定要把案子辦結,給當事人一個交代。
他在病房里做起了當事人的調解工作,先后打了幾十次電話,直到農歷臘月二十六,雙方達成了和解。
他曾在病房中鄭重寫下6個最想完成的心愿:回老家陪父母一段時間,陪愛人孩子旅游一次,審結這起涉2500余名投資人的證券虛假陳述案,審結金融衍生品案,修訂個人信息保護專著,完成《證券法的實施與展開》書稿。
6個心愿,2個是未盡的親情,4個留給了他摯愛的審判事業。采訪中,丁宇翔卻對記者說,是自己“還被當事人需要”“對司法審判工作還有價值”的信念,支撐他走過了治療中最痛苦的日子。
醫生曾建議他嘗試培養能讓自己心情舒暢的愛好,他試過養花、學樂器。他卻發現,只有進入法學理論和司法審判事務研究的專注狀態中,他才感受不到病痛——這就是他的愛好。
這場與癌癥的“遭遇戰”后,丁宇翔的身體指標好轉并穩定,回到工作崗位的他更加篤定司法審判事業對他而言是純粹的快樂和人生價值所在。
多些研究 只為推動治理
“金融案件,件件連著民生。”
“有的案件看似沒有涉及自然人當事人,但要時刻記得案件背后的民生。”
“心里裝著民生,還要用心思考、積累專業知識和能力,才能真正把司法為民情懷落實到行動上。”
丁宇翔這么說,也帶領大家這樣干——
他帶領團隊打造的“庭審百問”要素化審理模式,解決了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發案量大、專業性強、當事人維權能力弱的問題。
他帶領團隊研發的“多因子遷移同步對比法”,解決了證券虛假陳述案件投資者實際損失核算難問題。
他梳理總結出資管產品管理人盡職調查義務“六步審查法”,有力推動資管行業規范發展。
采訪中,記者注意到,丁宇翔的電腦中有個名叫“電子百寶箱”的文件夾,其中有200多項是他在日常辦案中發現的法律問題,留作進一步研究。此外,僅丁宇翔作為審判長辦理的藍石資產案判決書就有7萬字,承辦的2500余名投資人的證券虛假陳述案的判決書長達13萬字。丁宇翔獨著著作、合著著作加起來已有108萬余字,還有在刊物、報紙發表法學論文、評論70余篇……
“我們的裁判,不僅要解決個案爭議,還要針對案件反映的經濟、社會前沿問題,提出規則建議,以法治協同破解治理難題,在每一個案件中,尋找法治前進的方向。”丁宇翔說。
2026年新年伊始,丁宇翔列為新年愿望的,是手頭兩個涉及證券法的涉外適用的新類型疑難案件的審判及研究。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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