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解釋不清了!北京,男子把房子租給了一名女子,對方倒是沒有拖欠房租,一交就交了一年的,可后面男子無論怎么聯系租客,對方都沒有回應,男子擔心對方出現意外,就開鎖進來租客房間,結果女子發現后不答應了,報警無果后,甚至還把警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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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先生把房子租給一位女租客白某,月租4200,白某一次性交了一年房租。錢到位、人也沒鬧事,本來是標準的省心租客
問題出在后面,單先生突然怎么都聯系不上人。電話不接,消息不回,敲門沒反應,一拖就是三個月。中介也去看過,物業也配合過,門就是不開
單先生心里越來越慌:人在屋里會不會出事?他又聯系了物業和開鎖師傅。開門前他還特意報了警,全程錄像,輕手輕腳,沒碰亂屋里東西。進去一看,人不在,一切正常,他松了口氣就走了
誰知當晚租客白女士回來,感覺床頭箱子好像動過。調了監控才發現,房東帶人進來過。她一下子惱了,認為這是非法侵入她的住處,果斷報警
警察來了,兩邊一問,事情才清晰起來。原來早在六月,單先生曾發微信說想檢查水管漏水,白女士當時就拒絕了,還特意問過鄰居和物業,都說沒漏水。她覺得房東只是找借口想進屋,后來就再沒回復過他。至于房租,她早就付滿了一年,并不拖欠
警方了解情況后,認為單先生的情節比較輕,沒有追究單先生的責任。但白女士不服,不僅堅持控告房東,甚至把警方也告上了法庭
法院認定房東單某確實屬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法律上他越界了,這是明確的。但同時,法院也考慮到一個現實,警方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能根據情況判斷是否需要處罰。法院覺得警方沒有明顯濫用職權,所以尊重了警方的判斷,最終駁回了租客白某的上訴
也有網友表示:房東完全可以報警,讓警方聯系租客,直接開門確實不妥
其實我覺得,這事真正讓人共鳴的點,不在誰對誰錯,而在一個很多人都忽略的事實。房子出租出去,在法律和現實里,它就不再是房東隨時能進的空間了。哪怕房租一次性交清,哪怕房東出于好心,只要不是明確的緊急情況,比如漏水、火災、危及他人安全,房東都很難有正當理由直接進屋
反過來看,租客長期不回應,其實也在制造風險。不是道德問題,是現實問題。一旦真出了事,鄰居、物業、房東都會被卷進去。完全切斷溝通,看似是保護隱私,實則容易把小事拖成大事
這起糾紛給普通租客和房東都提了個醒。房東要明白邊界,別把擔心當通行證。租客也要意識到,沉默本身有成本,尤其是在共同生活的環境里。租房不是你消失我硬闖,而是雙方都需要留下一個能說話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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