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播客達人從人文視角解釋:張蘭、汪小菲“逝者炒作流量”事件,輿論不可逾越法律邊界與親屬關系】
當生命戛然而止,留給親人的本應是無聲的哀思,以及法律賦予的堅實庇護。然而在流量洶涌的輿論場中,總有一些旁觀者高舉“道德標尺”,隨意給逝者親屬扣上“利用逝者炒作”的帽子,將沉浸在悲痛中的父親、奶奶推向輿論的圍剿。殊不知,這種越俎代庖的指責,既是對逝者人格利益的公然漠視,也是對法律邊界的粗暴踐踏,更是對人性最本真的悲憫之心的背棄。
我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早已為逝者權益劃定了清晰的底線:逝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合法權益,不會隨著生命的終結而消逝,反而始終受法律的嚴格保護。法律作出這一規定的初衷,是為了捍衛生命最后的尊嚴,杜絕逝者被肆意消費的可能,同時避免親屬在喪親之痛的基礎上,再遭受權益被侵害的二次傷害。尤為關鍵的是,法律明確界定了維權的主體范圍——只有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親屬,才有權在相關權益遭受侵害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方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亦可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這也就意味著,判斷是否存在“炒作侵害”,無關的旁觀者根本無權指手畫腳,唯有親歷喪親之痛的親屬,才擁有最終的評判資格。
事實上,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并未設立“用逝者炒作”這一獨立罪名。即便相關行為存在不當之處,也需根據情節的輕重,承擔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層面的法律責任,絕非可以由輿論隨意定罪。那些動輒給逝者親屬貼標簽的人,往往忽略了一個基本前提:在沒有確鑿證據、沒有親屬明確發聲、更沒有司法機關作出認定的情況下,任何主觀臆斷的指責,都只是毫無根據的惡意揣測。
更令人心寒的是,輿論圍剿的矛頭,往往指向了最脆弱的群體。失去至親的人們,本是悲劇中最值得被溫柔撫慰的對象,卻不得不在承受喪親之痛的同時,疲于應對網絡上的無端指責與惡意揣測。
法律是社會運行的底線,人文關懷則是社會的溫度。我們應當銘記,逝者的尊嚴需要法律的剛性守護,生者的悲痛需要社會的柔性包容。那些熱衷于越俎代庖的旁觀者,不妨捫心自問:你既非逝者的親屬,又無法律的授權,憑什么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對他人妄加審判?當輿論沖破法律的邊界,當悲憫被戾氣所取代,最終受到傷害的,不僅是被指責的家庭,更是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
愿輿論回歸理性的軌道,愿法律堅守應有的邊界,讓逝者得以安息,讓生者能夠釋懷。別再用無端的指責消耗他人的悲痛,別讓越界的審判制造新的傷害——這既是對生命的基本尊重,也是文明社會不可逾越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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