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麗蓉
《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將于2月1日起施行,這讓所有的愛讀書的人倍感振奮。無數書友所享受的閱讀時光、所依賴的公共資源,有了一部國家層面的行政法規來“撐腰”。
過去,我們常說“倡導全民閱讀”,帶著一些愿景的意味,其落實的深度與廣度,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地方的重視與投入。而這次《條例》的出臺,標志著一個根本性的轉變——它將全民閱讀從一項柔性的文化倡導,升級為一項需要系統性推進、有法規依據的剛性公共服務。
閱讀的“可及性”將更強。《條例》要求,新建、改建和擴建居民住宅區配套建設的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包括全民閱讀設施,并鼓勵在商場、醫院、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設立閱讀設施。這指向了一個令人期待的未來,閱讀將成為一種融入日常、觸手可及的生活方式。或許不久后,我們在社區散步、在銀行排隊時,就能更方便地邂逅一本好書。
“有書讀”還不夠,更重要的是“讀好書”。在信息泛濫的今天,篩選與引導變得更加重要。《條例》抓住了這一關鍵問題,要求主管部門做好優秀出版物的推介工作,并對數字閱讀內容加強引導和管理。未來的閱讀推廣,將不只是追求圖書的數量,更會致力于提升閱讀的質量與深度。無論是公共圖書館里的書目,還是學校給孩子們提供的書單,都會更加精心打磨,幫助我們直抵有價值的內容。
一個理想的書香社會,應能讓所有求知者馳騁。《條例》專門要求為老年人提供適老閱讀內容,在公共圖書館應設置少年兒童閱覽區域,為閱讀障礙者提供有聲、大字、盲文、電子等無障礙格式版本的出版物,并重點扶持農村、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的閱讀資源。這傳遞出一個清晰的信號:建設書香社會,不讓任何人掉隊。每一個群體被看見、被關照,才是“全民”二字的真諦。
期盼《條例》的春風能吹拂到每一個角落。它或許會讓社區圖書館的開放時間更貼心,會讓鄉村學校的圖書角更豐盈,也會讓書架上的書目更優質。當我們的閱讀體驗因法治的完善而變得更美好、更便捷、更深刻時,那便是“書香中國”最動人的圖景。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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