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漢奸石平竄訪臺灣,再次進行指手畫腳灣灣問題,外交部發言人表示“這種敗類的丑惡言行不值一評”,這樣的說詞恐怕是少有的,不過也是罪有應得的,作為曾經的中國人,數典忘祖效忠小日子,甘愿淪為小日子的一條人,積極加劇分離破壞,這種人如果放到清朝,會得到什么樣的懲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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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之前,我們先了解下大漢奸石平。
石平,出生于1960年1月30日,又名石平太郎、北埜陽,男,漢族,1962年1月30日生于中國四川省成都市,畢業于北京大學哲學系,1988年4月赴日留學,之后在神戶大學考獲博士學位。2007年11月,石平正式放棄中國國籍,歸化日本,隔年4月起擔任拓殖大學客座教授。2009年3月,他在《產經新聞》開設專欄“石平的China Watch”。
2011年,石平與一位日本女性結婚。2025年7月,石平當選日本參議員,屬日本維新會,成為日本右翼分子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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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國者,國之公敵,古往今來皆遭千夫所指、律法嚴懲。縱觀封建王朝,清朝對背叛國家、危害社稷之罪的懲治尤為嚴苛,其《大清律例》中關于“謀反”“謀叛”的條款,構建了一套嚴密且殘酷的懲戒體系。今日我們審視大漢奸石平的叛國行徑,若將其置于清朝的律法框架與社會語境下,其罪名歸屬、處罰尺度與最終下場,皆有章可循、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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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認知,狂悖言論神人共憤:
1、他反對將南京大屠殺定性為 “侵略”,聲稱中國中小學相關歷史記載不符合事實;
2、妄稱中國軍事力量打破了東亞地區平衡,鼓吹日本突破 “和平憲法” 研制核武器、增強國防實力,同時支持并肯定日本民主黨政要參拜靖國神社;
3、2018 年 6 月 24 日,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參觀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并題字 “和平東亞”,消息傳回日本后,已加入日本籍的石平率先跳出來謾罵,在推特上譏諷福田康夫為 “國賊”,態度比本土日本人更為激進;
4、2025 年日本無條件投降 80 周年之際,有中國網友通過 AI 發布惡搞 “裕仁天蝗” 的視頻,石平隨即急切呼吁日本外務省 “馬上行動”,要求中方下架涉事視頻,并對制作方進行嚴厲處理。
那么,石平的叛國行為,在清朝法律里該定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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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考《大清律集解附例》和《大清會典》就知道,清朝法律里“賊盜”這一章,把危害國家根基的罪行分成了“謀反大逆”和“謀叛”兩種,這兩種都屬于“十惡不赦”的大罪,判刑特別重。“謀反大逆”針對的是“圖謀危害國家政權”,也就是想推翻皇帝統治、顛覆王朝;而“謀叛”指的是“謀劃背叛自己的國家,偷偷投靠其他國家”,只要是一起商量著背叛國家的,不管最后有沒有真的實施,都算犯了這個罪。
石平本來是中國人,卻背棄祖國、投靠外國,他的行為核心是“背叛自己的國家”,不是直接想推翻清朝皇帝的統治,所以準確對應清朝法律里的“謀叛”罪,而不是“謀反大逆”。要注意的是,清朝對“謀叛”罪的認定特別嚴格,《大清律》明確規定:“只要是參與謀劃叛逃的人,不管是主犯還是從犯,一律斬首”,就算是“只商量了但沒真的做”,主犯也要被絞死,從犯則流放到三千里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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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石平的叛國行為已經實實在在做了,不是“只商量沒實施”,所以沒有減輕刑罰的可能,核心懲罰肯定是斬首,而且不管他是主犯還是從犯,一旦定罪,肯定活不成。
一旦被判定為“謀叛”罪,石平不僅自己要被處死,還會連累家里人,這就是清朝處罰叛國罪的核心特點——用牽連家人的辦法震懾所有人,讓大家不敢有叛國的念頭。
根據當時法律規定,犯了謀叛罪的人的妻子、小妾和子女,會被“罰給有功的大臣家當奴隸”,家里的財產全部沒收充公;父母、爺爺奶奶、兄弟姐妹,不管是不是跟他住在一起、戶口在不在一起,都要被流放到二千里之外的地方。只有兩種情況能免于牽連:一是女兒已經定下婚事、快要出嫁的,歸到丈夫家;二是子孫過繼給別人,或者還沒正式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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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有親戚、鄰居知道他要叛國卻故意包庇,或者藏起來不讓官府發現,都會被絞死;知道情況卻不向官府告發的,也要被打一百大板,再流放到三千里外。再看石平的情況,他的直系親屬如果沒提前跟他斷絕關系,肯定逃不過牽連,女性親屬會變成別人的奴隸,男性親屬會被流放到偏遠地方,家里的財產也會全被沒收,徹底變成社會最底層的人。
除了法律明文規定的處罰,石平在清朝還會遭到全社會的唾棄,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這一點甚至比死刑本身更可怕。清朝人對叛國者的痛恨深入骨子里,乾隆年間編了一本《貳臣傳》,把那些投降清朝的明朝官員都寫了進去,讓他們永遠被后人罵,這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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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要補充一點,清朝對叛國罪的審理和執行有一套嚴格的流程,如果石平被抓住,會先由地方的最高官員審問,確認他的犯罪事實,同時查清他的親屬和財產情況,派人嚴密看管,防止他的家人逃跑或者轉移財產。如果他已經逃到了外國,清朝會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對方把他交回來,如果外國拒絕交出,還可能引發外交沖突;如果他在被抓捕的時候反抗,就會被認定為“叛逃后還對抗官府軍隊”,可以當場殺死,不用等審判結束。就算他僥幸在外國茍活,清朝也會把他列為全國通緝的要犯,一輩子追捕他,他在國內的家人還是要受牽連,財產也一樣會被沒收。
如果石平的叛國行為發生在清朝,不管是法律上的死刑和牽連家人,還是社會上的唾棄和歷史上的罵名,都會讓他付出最慘痛的代價。這也印證了一個永遠不變的道理:叛國者最終都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不管時代怎么變,國家和民族對背叛者的懲罰和唾棄,永遠都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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