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華東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華東監能罰字(202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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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寧國龍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的施工單位,在該項目02標段施工中,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因素,未對部分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技術交底,未按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安全生產事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大寫:伍萬元整)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該公司官網介紹,葛洲壩集團是中國能建的核心骨干子企業,成立于1970年,其前身三三零指揮部由中央批準成立,后相繼轉隸原水利電力部和國務院國資委。因興建萬里長江第一壩——葛洲壩工程而得名,因承建世界規模最大的水電站——三峽工程而聞名,具有濃厚的紅色基因,是大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領域的“國家隊”、水利水電建設的“全球名片”、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經營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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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葛洲壩集團因施工安全問題被罰》
來源: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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