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藥人
某腎病協會負責招攬腎病患者、患者PS處方后到某大藥房購藥、大藥房拿到醫保局報銷款后支付腎病協會介紹費及患者應自付的部分返還患者。
近日,湖南益陽市桃江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大藥房和腎病協會勾結騙保的醫保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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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網訊 “救命錢”也敢動?近日,桃江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醫保詐騙案,給所有市場主體和公眾敲響了警鐘!
2024年12月,桃江縣某大藥房負責人樂某與益陽市某腎病協會負責人吳某等人勾結,策劃了一起醫保詐騙。吳某等人負責招攬腎病患者,患者通過PS技術篡改處方,虛增藥品劑量和種類,隨后持假處方到樂某的藥店“購藥”并報銷。醫保局支付報銷款后,樂某向腎病協會支付“介紹費”,并將患者本應自付的部分轉給吳某返還給患者。通過這一系列操作,醫保基金竟成了他們的“提款機”。經司法會計鑒定,僅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三個月內,該藥房就虛報醫保統籌基金和醫療救助金共計56.53萬元,造成醫保基金重大損失。案發后,樂某主動投案,認罪認罰并退繳全部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認為,樂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樂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具有主犯身份,同時存在自首、認罪認罰及全額退贓等情節,最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退繳的違法所得全部返還桃江縣醫療保障局。
本案為社會各方敲響警鐘: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必須嚴守底線,杜絕僥幸心理。醫保基金是“高壓線”,任何非法占有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切勿因一時之利毀掉機構與個人前途;同時應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財務與病例管理制度,強化員工法治與職業道德教育。對公眾而言,務必妥善保管醫保卡,不得出租、出借。將醫保卡交他人使用不僅違規,還可能使自己淪為詐騙共犯。
醫保基金是社會的“穩定器”和人民的“健康線”。本案清晰表明,醫保詐騙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嚴重犯罪。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既需法律重拳出擊,也需全社會共同守護。只有各方攜手,才能讓“救命錢”真正用在刀刃上,保障醫療保障制度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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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省高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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