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行車記錄儀畫面定格在2024年5月29日13時17分,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正在上演。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1月5日的死刑判決書顯示:36歲的王某桂為報復鄰居,以95公里/小時的速度三次變道追擊,將正在騎電動車返校的20歲高三學生張俊豪撞成腦死亡。
2026年1月5日,被告人王某桂被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這場持續(xù)14分鐘的致命追逐,終結了一個高三學生的軍校夢,也撕開了兩個家庭積怨的瘡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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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報告顯示,王某桂作案時精神完全正常。監(jiān)控畫面清晰記錄下其犯罪全流程:王某桂發(fā)現(xiàn)目標后,特意選擇公交車遮擋視線時段,在限速40公里的鄉(xiāng)鎮(zhèn)道路狂飆至超速137%,最終以近乎垂直的角度撞擊電動車尾部。張俊豪的電動車儀表盤定格在32公里/小時,這個試圖躲避的速度成為他生命最后的抗爭。
撞擊瞬間產(chǎn)生的1870公斤沖擊力,直接造成受害者顱內粉碎性骨折、脾臟破裂及脊柱斷離。張俊豪被送往醫(yī)院搶救,一直處于腦死亡狀態(tài)。經(jīng)過一年多的搶救,他還是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4時許不幸去世。
"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場屠殺。"主審法官在判決書中特別指出,王某桂在撞擊后未采取任何制動措施,反而繼續(xù)前行碾壓倒地的電動車。更令人發(fā)指的是,案發(fā)前三個月,王某桂曾多次向同村人揚言"要讓張家的孩子上不了大學",其手機搜索記錄里存有汽車撞擊致死鑒定標準與交通肇事與故意殺人量刑區(qū)別等關鍵證據(jù)。
這些鐵證徹底擊碎了其辯護律師提出的臨時起意的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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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豪的死亡診斷書顯示,這個身高1米82的籃球少年,在ICU里逐漸萎縮成38公斤的軀干。上海長征醫(yī)院的病歷記載:患者入院時已無自主呼吸,角膜反射消失,但眼角持續(xù)滲出淚水。
知情者稱,這場悲劇的導火索竟是兩家持續(xù)五年的宅基地糾紛。2023年11月,張俊豪曾因王某桂家堆放的雞糞污染水源報警處理,警方調查記錄中王某桂簽字時把鋼筆摁斷的細節(jié),此刻成為預謀殺人的心理注腳。
"死刑不是勝利,只是給痛苦畫上句號。"張俊豪母親在宣判后展示兒子生前的軍校體檢表,各項指標均達招飛標準。當殯儀館工作人員整理張俊豪遺容時,發(fā)現(xiàn)這個酷愛航模的少年雙手仍保持著操控遙控器的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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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觀察認為,這場持續(xù)570天的司法拉鋸戰(zhàn),最終以死刑判決告終。但值得深思的是,基層矛盾調解機制在此案中缺失。兩家人五年間多次次報警記錄,竟未能阻止悲劇發(fā)生。此案留給社會的,不僅是兩個破碎的家庭,更是對基層治理體系的沉重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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