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外界關注的“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 有新進展。據澎湃新聞,2026年1月5日,記者從被害人家屬李海玉處獲悉,目前,被告人易某華已提出上訴。
![]()
易某華落網時照片
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某華因工資糾紛和同鄉李某祥發生矛盾,隨后在廣東湛江雷州市邁車坎村小學把李某祥的9歲兒子李某平帶走,李某平從此下落不明。1993年2月19日,一具男童遺體在邁車坎村附近的甘蔗林被發現,經李某祥等人辨認,死者是李某平。法醫作了尸檢后,將李某平遺體交由家屬處理,后遺體被埋在附近公路邊。
2020年5月,此案的嫌疑人易某華落網后,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曾對外發布消息稱“成功偵破一宗27年命案積案”。2021年2月,廣東湛江市檢察院對潛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華作出不起訴決定。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因該案關鍵證據包括現場勘查筆錄、照片、尸檢鑒定及現場提取的作案刀具均已缺失,無法補正;且彼時無法證明甘蔗園發現的尸體就是李某平。因此認定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所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李海玉不服湛江市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又向廣東省檢察院提出申訴。
2022年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回復稱,本院在立案復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本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被害人李某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決定撤銷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并將案件移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2024年11月1日,該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未當庭宣判。2025年12月23日,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易某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某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后,李海玉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家屬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會向湛江市檢察院申請抗訴。
針對被害人家屬的抗訴申請,2025年12月28日,廣東湛江檢察院作出《抗訴請求答復書》顯示,該院認為一審判決定性準確、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
新聞線索有獎征集
報料郵箱:jstv83187982@163.com
來源:澎湃新聞、潮新聞
編輯: 荔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