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2025年以來,浙江省臺州市財政局積極開展“財法護航?政采清源”政府采購領域惡意投訴專項整治,著力構建“預防—識別—處置—震懾”全鏈條治理機制,通過深化清廉政府采購建設,有效遏制惡意投訴蔓延勢頭。
截至目前,全市已篩選重點觀察名單供應商27家,征集違法線索6條,惡意投訴量較上年下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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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財政局一方面成立由局長任組長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抓具體、業務處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同步聯動,法規處、采監處等處室緊密協作,形成上下貫通、左右協同的工作格局。召開全市動員部署會,邀請發改、公安等部門參會,明確整治目標、步驟和分工,凝聚跨部門治理合力。同時,全面梳理2024年以來全市政府采購質疑投訴數據,將提起質疑投訴3次以上、撤回率≥80%,以及全省范圍內投訴被駁回3次以上的供應商納入重點觀察名單。同步對接法院、復議機關,歸集涉政采訴訟案件信息,精準鎖定高風險主體。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大數據,搭建投訴信息數據庫,建立投訴人行為畫像,通過多維度數據分析形成風險識別預警模型,為精準治理提供堅實數據支撐,破解“一地投訴、多地投標”監管難題。此外,通過浙江省政府采購網、臺州市財政局門戶網站等平臺發布專項治理公告,開設違法線索征集專用郵箱,廣泛征集供應商通過質疑投訴索要“撤訴費”“和解金”等違法違規線索,累計收到有效線索6條,為案件查處提供有力支撐。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形成共同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的良好氛圍。
同時,臺州市財政局建立省、市、縣三級財政聯動處置機制,對重點觀察名單內供應商提起的投訴,實行聯合核查、快速處置。嚴格執行財政部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積極推動將12個月內3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供應商依法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落地見效。同時,深化與市公安、發改、司法等部門協作,建立線索移交、信息共享、聯合行動機制。對偽造證據、索要“和解金”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及時固定證據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聯合發改部門將惡意投訴行為納入失信聯合懲戒范疇,實施限制投標資格、取消評先評優等措施,推動不良行為記錄名單與“信用浙江”平臺對接,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積極引導因惡意投訴遭受損失的采購人或供應商提起民事訴訟,追償經濟損失。加強與法院、司法局的溝通會商,明確案件辦理程序、法律適用等關鍵問題,確保每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有效降低行政爭議風險。
另一方面,臺州市財政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臺州政府采購領域供應商多次“濫訴”不良行為查處規程,并推動省級層面完善保證金管理與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應用的銜接,切實提高惡意投訴違法成本。同時,制定政府采購質疑投訴負面清單,引導供應商合理通過質疑、投訴途徑依法維權,規范投訴發起和處理流程。同時,以信息公開促監管。強化誠信管理,將惡意投訴不良行為查處情況在政府采購網公開,供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適時發布政府采購領域負面典型案例,推動政府部門共享利用、社會公眾實時查詢,提升監管透明度。此外,編發政府采購惡意投訴案例集,通過在“臺州財政”微信公眾號等公開渠道宣傳報道等形式開展常態化警示教育。廣泛宣傳“投訴有邊界、維權須合法”的理念,增強采購各方法律意識,營造風清氣正的政府采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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