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潮新聞
地籠,又稱“絕戶網”,因其網眼細密,通常是魚、蝦、蟹、貝大小通吃,對漁業生態資源破壞性極大。
位于杭州灣南岸的寧波前灣新區,擁有廣闊的沿海灘涂濕地,是近海生物重要棲息繁殖地和鳥類遷徙中轉站。但日前,潮新聞記者在寧波前灣新區走訪調查發現,當地的灘涂、濕地或蘆葦蕩中,用地籠捕撈水產已是公開的秘密,因放置地籠引發的一系列生態問題,更令人擔憂。
“撒”在寧波前灣新區灘涂濕地上的地籠。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地籠,被“撒”在灘涂上
2025年12月中下旬,杭州灣跨海大橋寧波前灣新區北收費站東側,是一塊連片水淹區,記者通過無人機鏡頭看到,一個個地籠猶如一條條寄生蟲般趴在水底,靜候著魚蝦以及貝類自投羅網。周邊裸露的灘涂和一些溝壑中,也同樣散落著大量綠色地籠,其中一部分已半埋入灘涂。且每個地籠的一頭,幾乎都有一根木頭或竹子材質的固定樁。
類似的現象,在寧波前灣新區北收費站的南、西、北三個方位,以及十一塘壩(建塘江十一塘閘和建塘江2#納潮閘之間)沿線一帶同樣突出,數不清的地籠趴在水底、灘涂和蘆葦蕩中。
走訪期間,多名當地村民向潮新聞記者證實,前灣新區地籠捕撈現象已存在多年,且地籠數量越來越多。
晾曬在草叢中的地籠。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地籠多得一塌糊涂,主要的一些溝渠里都布滿了。”當地村民劉偉(化名)直言,等到來年開春,地籠數量還會更多,所以當地的漁業資源也被地籠搶占。
屠世大是前灣新區為數不多仍持證捕撈的漁民之一。從十五六歲就開始在杭州灣討生活的他,說起地籠連連搖頭。
“我們有捕撈證的都不能用地籠捕,這是滅絕式(捕撈),違法的。小魚小蝦都被他們抓光了,我們到哪里去抓(大魚),現在我們收入還是他們沒有證(非法捕撈)的收入高。”屠世大介紹,當地地籠數量確實驚人,而且放置地籠的這些人中大多是非本地人,也沒有捕撈證。
水鳥的死亡陷阱
寧波前灣新區灘涂上的地籠,同樣也是留鳥和候鳥的致命陷阱。
潮新聞記者在前灣新區北收費站下匝道與海塘堤壩中間的一塊淺水區域內,隨機檢查了幾個地籠后發現,至少有超過10只小鳥被困地籠并最終死亡,其中一個地籠里還有兩只活鳥在掙扎。
被困在地籠里的鳥類。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屠世大直言,鳥類被困地籠在當地灘涂上十分常見,他前幾天剛解救了一只白鷺,“十月份候鳥遷徙到這里時,是鳥最多的季節。那時候小魚小蝦也多,鳥鉆到地籠里也多,最多的時候看到一個地籠里鉆進去十幾個。”
劉偉也表示,他這幾年在趕小海的過程中,就多次解救過被困在地籠中的鳥類,“很多鳥鉆進去,潮水漲不上來就被曬死,潮水漲上來就被淹死。我們趕小海時看到就肯定會救一下,看著可憐。一個地籠里最多有七八只鳥,都是杭州灣常見鳥類,候鳥也有。”
“肯定拿走了,不會扔掉、放掉。好吃的鳥能不吃嗎?最怕的就是下半年候鳥遷徙的時候。”屠世大稱,有些人為了捕到鳥,甚至故意把地籠放置在蘆葦蕩等鳥類經過或棲息的區域。此外,也有專門為捕野鴨等鳥類設置的專門陷阱。
在當地另一名志愿者的指引下,記者還找到了一個疑似專門用來誘捕野鴨的陷阱:幾百平方米人工合圍而成的水塘底部,設置了多個捕鳥機關,這些機關上的繩索統一延伸至水塘北邊的偽裝草棚處。
當地護鳥志愿者也向潮新聞記者介紹說,在秋冬季節,到了晚上,抓野鴨的人常常會在水塘邊播放野鴨叫聲的錄音,以此來引誘野鴨飛至陷阱里,最終將其抓獲。
疑似捕鳥陷阱。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幾包煙,就能讓管理大門失守
地籠的危害遠不止于此。
劉偉坦言,由于購買地籠成本低廉,許多放置地籠的人往往在使用地籠一段時間后,就會將之就地遺棄,這也是灘涂上地籠越來越多的原因之一。
“破了就不要了,風一刮就漂到海里去了。”屠世大說,對放置地籠的人而言,相比回收地籠的費時費力,還不如重新購買來得方便劃算。而這種以尼龍和聚乙烯等材料制成的地籠在海洋和灘涂上極難降解,是海洋塑料污染的來源之一。
除了污染,密密麻麻的地籠樁同樣是讓屠世大深惡痛絕。他指著剛退潮的灘涂告訴記者,遠處一條黑色的“長帶”就是地籠陣,幾十個地籠首尾相連,足足有幾百米長。在這條“長帶”兩側,打滿了用來固定地籠的竹樁。像這樣的地籠樁,整個灘涂上數不勝數。
“到處都是地籠樁,我船都靠不了(岸)。有些地籠收走了,樁就棄在那里,叫我們船怎么開?”屠世大望著自己停在遠處海面上的漁船無奈地說,“沒人管,誰管?”
潮水退去,灘涂上百米“地籠陣”裸露出來。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潮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進入前灣新區灘涂的主要進出口,均設置了“灘涂管理崗亭”。但多位村民在接受采訪時都表示,這些承擔著灘涂保護的第一道關卡部分已經處于失守狀態,甚至只要給崗亭值班人員一點“好處”,連陌生車輛都能隨意進出。
為了證實村民的說法,記者以找漁民買海鮮等理由,先后嘗試從“前灣灘涂管理6號崗亭”、“前灣灘涂管理7號崗亭”駕車進入灘涂。在向兩名管理人員遞上幾包香煙之后,管理人員嘴上說了句“沒證不讓進的,快點出來”后,就打開了大門,讓記者駕車進入。
崗亭管理人員收取香煙后給記者放行。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走訪期間,記者還多次看到,放置地籠的人開著電動車或者摩托車,載著地籠堂而皇之地進出管理崗亭大門,管理人員對此同樣不管不問。
而在上述幾個崗亭門口,均設立了一塊“公告”牌,明確規定,除防汛搶險車輛和海塘管理專用車輛外,汽車機動車輛不得在海塘塘頂行駛,趕小海、海塘管理等車輛及人員需憑證出入并服從現場管理安排;嚴禁進入潮水區、流溝作業,嚴禁攜帶串網、地籠網等違禁網具、電捕魚設備和泡沫船、充氣艇等三無作業船舶。
崗亭門口“公告”上明確,嚴禁攜帶地籠網。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潮新聞記者檢索發現,2015年6月,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布《關于電脈沖、地籠網、帆張網、多層囊網拖網使用問題的通告》,其中第二條明確,繼續將地籠網(定置串聯倒須籠)列為海洋開放性水域禁用漁具。地籠網在內陸水域的使用問題依照《浙江省漁業捕撈許可辦法》第十條有關規定執行。
新修訂的《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也明確,將過度捕撈和滅絕式捕撈列為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禁止行為。
2025年3月,寧波市河長辦組織召開寧波市河湖水域非法漁網魚籪清理整治專題聯席會議,針對河道內非法布設地籠、網箱和魚箔等漁具現象,做出專項工作部署,確保河道內非法地籠、網箱和魚箔不反彈,切實維護河湖管理秩序。
那么,對于沿海灘涂濕地的地籠,寧波前灣新區又將如何對待?為此,潮新聞將持續關注。
設置在海塘上“保護鳥類”的告示牌。潮新聞記者 季建榮 攝
潮新聞 記者 季建榮 王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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