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南政府接連出臺了幾項新法規,讓不少人在黃金交易和日常抽煙習慣上都得捏把汗了。這些規定看似嚴格,但其實是為了規范市場、保護公眾健康,出發點還是挺有道理的。不過,對普通老百姓來說,確實會帶來一些不便——尤其是喜歡囤金條保值或偷偷抽電子煙的朋友,得提前做好心理準備了。
先說黃金交易這條“硬核”新規。從2025年2月9日起,第340號法令正式生效:任何價值2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5400元)及以上的黃金交易,必須通過銀行轉賬完成,現金交易徹底說“再見”。如果有人還想用現金偷偷買賣,罰款可不是鬧著玩的——個人直接面臨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2700-54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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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交易常見罰款場合,一目了然:
1、大額交易不走銀行轉賬(超2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5400元)
個人罰款: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2700-5400元)
2、跟無證機構買賣金條,或用金條直接當支付手段
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及以上: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2700-5400元)
3、不公開黃金買賣價格,或生產金條時沒按規定貼標簽
罰款: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8100-13500元)
4、違規攜帶黃金出入境(不包括海關申報問題)
罰款:8000萬至1億越南盾(約人民幣2.16萬-2.7萬元)
5、通過代理違規買賣金條、超出許可范圍進出口黃金
罰款:1.4億至4億越南盾(約人民幣3.78萬-10.8萬元)
6、最嚴重:無證生產、經營、進口金條
最高罰款:4億越南盾(約人民幣10.8萬元)
說實話,這些罰款數字看一眼都讓人心驚。越南政府顯然是鐵了心要整頓黃金市場亂象,避免洗錢、逃稅等灰色操作。我個人覺得,這對長期穩定黃金價格、保護正規投資者其實是好事,但對習慣現金交易的普通民眾來說,確實需要一段時間適應——畢竟,誰也不想因為一時的方便而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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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條同樣引發熱議的新規,針對的是電子煙和加熱煙草制品。從2025年12月31日起,第371/2025/ND-CP號法令正式生效,明確把電子煙和加熱型煙草制品納入嚴格監管。
新規里對這兩類產品的定義很清晰:
電子煙:由電子設備、煙液容器和煙液組成的產品;
加熱型煙草制品:由電子設備和特制煙草(形狀類似香煙或其他形式,含尼古丁)組成。
最讓人意外也最嚴格的一點是:不僅使用要罰,連“窩藏”都要挨罰!
具體處罰如下:
在公共或私人場所使用電子煙或加熱煙草制品,罰款300萬至5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810-1350元),而且設備和制品必須當場銷毀;
如果你在自己擁有或管理的場所(比如家里、店鋪、公司)縱容他人使用這類產品,作為場所負責人將被罰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約人民幣1350-2700元)。
注意,組織違規的罰款是個人罰款的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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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一落地,相信不少習慣抽電子煙的人都得倒吸一口涼氣——這下連“低調替代”都沒得玩了。過去,大家總把電子煙當成傳統香煙的“溫柔版”:味道多樣、不燒肺、沒煙灰,還能隨時來一口解壓。可越南政府這次態度很明確:不接受任何借口,直接把電子煙和加熱煙草制品拉進同一條紅線。抽要罰,藏要罰,甚至你家客廳、咖啡店包間這種“私人領地”,只要被發現有人吸,你作為主人或管理者都得掏腰包。說白了,就是不給尼古丁留任何鉆空子的機會,特別是對那些好奇心重、抵抗力弱的年輕人,政府選擇先下狠手。
我其實挺能理解這種“寧嚴勿松”的思路。全球控煙浪潮一波接一波,越來越多的國家意識到,電子煙再怎么包裝,也擺脫不了尼古丁上癮的本質。越南這次干脆利落,雖然顯得有些不留余地,但長遠來看,是在替公眾健康筑一道更高更厚的墻。
歸根結底,金條交易和電子煙管控這兩波新規,像一面鏡子,照出了越南當下治理的決心:經濟要更干凈,生活要更健康,都得靠硬規矩來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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