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杭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泊位對外共享開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為充分挖掘和釋放停車資源,將進一步推動杭州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泊位向社會錯時共享開放,助力緩解“停車難”問題,提升市民“家門口”的幸福感。
一、開放對象
杭州市級及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庫。涉密單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單位、已全時段對外開放停車場的單位、中小學及幼兒園、醫院及養老托幼機構除外。
二、開放要求
1.開放時間。原則上為工作日下班后1小時至次日上班前1小時,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全天對外共享開放。
2.開放數量。各開放單位在保障本單位正常工作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盡可能多地對外共享開放閑置泊位資源。原則上不少于本單位總泊位數量的30%;配備新能源充電設施且具備條件的開放單位應同步開放新能源充電設施,開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鼓勵位于中心城區和商業區的開放單位進一步提高開放比例。
3.開放原則。在共享開放時段內,若有空余泊位且無特殊緊急情況,各開放單位不得拒絕對外共享開放。
4.設施設置。各開放單位對外共享開放泊位應配備必要的安防、照明、消防等設施。
5.信息接入。各開放單位對外共享開放的泊位數據(含免費泊位)全部依法接入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共享停車信息發布服務平臺。
三、適當收費
按照彌補管理成本的原則,運營對外共享開放泊位可適當收取停車費用,收費標準參照不高于周圍政府定價管理停車場的標準,由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自行確定。
四、施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6年3月31日起施行。
五、政策問答
Q1:哪些單位將會參與共享停車開放?
答:除涉密單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單位、已全時段對外開放停車場的單位、中小學及幼兒園、醫院及養老托幼機構外,杭州市級及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庫均納入開放范圍。
Q2:開放時間和開放數量上有何要求?
答:開放時間要求原則上為工作日下班后1小時至次日上班前1小時,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全天開放。開放數量則是不少于本單位總泊位數量的30%,中心城區和商業區鼓勵進一步提高比例。各單位在共享開放時段內,若有空余泊位且無特殊緊急情況,不得拒絕開放。
Q3:共享停車是否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
答:政策明確規定,配備新能源充電設施的單位,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應同等開放共享泊位,且開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
Q4:共享停車收費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答: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共享停車收費標準堅持公益導向,收費標準參照不高于周圍政府定價管理停車場的標準,由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自行確定,并按要求備案核準。
Q5:共享停車收取的費用將如何使用和管理?
答: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共享停車收取的費用,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的按“收支兩條線”管理,屬于國有企業的納入本單位財務管理,所收費用主要用于泊位對外共享開放產生的平臺服務、泊位管理、設施改造維護、發票稅費等。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殷軍領
編輯 高欣奕
審核 羅祎 陳奕
校對 陳潔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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