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20日上午,鄭州鐵路工人文化宮門口早早擠滿了人。有人拎著花圈,有人攥著訴狀,更多人只是沉默地抬頭望向樓頂的國旗。那一天,楊莊特大鐵路事故的庭審正式開始,距離慘劇發生已過去十個月,卻無人真正擺脫噩夢。
庭審伊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聲音干脆利落。每念出一位遇難者姓名,臺下就響起沉悶的抽泣。被告席上的馬相臣、閻景發、王西安低著頭,一言不發。有人小聲嘀咕:“開車能睡著?命當兒戲!”一句話,像釘子一樣扎進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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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撥回1978年12月15日晚上。中原夜風凜冽,楊莊是一個四等小站,平日連售票窗口都難得排長隊。可那天不同,改革開放帶來的探親熱潮把87次列車擠得水泄不通。西寧鐵路局技工尚克勝總算與妻女找到座位,孩子剛靠在母親肩頭便進入夢鄉。
與此同時,368次列車正從西安方向駛來。東風3內燃機車燈光在鐵軌上拉出一條長帶。正司機馬相臣已連續倒班三天,白天睡眠被隔壁小廠轟鳴聲攪得七零八落;副司機閻景發要張羅三個孩子上學,眼里血絲像細密蛛網。按照行車計劃,凌晨3點11分368次必須在楊莊側線停車六分鐘,避讓87次。
列車臨近車站,馬相臣把速度降到每小時40公里,伸手推了推同伴:“接手吧,困得不行。”閻景發只是含糊哼了一聲,頭卻更深地埋進臂彎。馬相臣腦袋發沉,視線開始漂浮,他竟在司機臺前打起盹來。
下一刻,火車像被松開的弓弦,未曾完全停下就徑直越過站臺。車尾的運轉車長王西安原本應下車查看,但他正與行李員爭論裝卸明細,耽誤了黃金十幾秒。信號燈沒搖,制動閥沒動,六分鐘的“保險栓”被生生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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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叉道口處,87次列車腰部剛通過岔道。司機岳萬選遠遠看見一串刺眼車燈逼來,猛按汽笛:“嘟——嘟——”尖銳聲劃破夜色。馬相臣倏然驚醒,拉起非常制動,但慣性已將四百多噸鋼鐵推向不可逆轉的撞擊點。
“轟!”巨響把楊莊附近的村民驚得跳下土炕,以為地震到了。6號車廂被機車頭撕開,7、8、9、10號車廂連環脫軌,翻滾成扭曲的廢鐵。僅僅十秒,106條生命被定格在零下四度的寒風中。
32歲的臨時工李二小正睡得迷糊,被震動吵醒后沖到現場。他鉆進傾覆車廂,頂著晃蕩的座椅抬走第一名重傷旅客,又掰開變形行李架救出一個被卡住的男孩。有人勸他慢點,他只回一句:“晚一秒,人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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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后,蘭考某部隊趕到,設警戒、搭探照燈。附近三家醫院騰空病房,輕重傷員分批送醫。遺憾的是,名單最后停在“106”上,再也改不了。
事故調查隨即展開。鄭州鐵路局技術組檢測東風3機車制動系統,結果正常;中央也派員核對站場設計,確認此站可雙向接發列車。換言之,設備沒錯,規章足夠,是人違了章。
但庭審現場,辯護律師還是嘗試為三人爭取減刑。王潤屋列出司機疲勞的家庭原因、楊莊小站夜間燈光不足等客觀條件;梅養正則指出王西安雖離崗,卻在事故后搶救十余名乘客,有立功表現。兩份辯護并非推卸,而是提醒管理層:制度漏洞與人情管理同樣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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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最終判決:馬相臣有期徒刑十年,閻景發五年,王西安三年緩刑三年。宣判后,三人失聲痛哭,有人說他們活該,但鐵軌旁飄散的汽油味告訴人們,任何單一懲罰都換不回逝去的呼吸。
事故震動鐵道部。翌年,鄭州局在牽引機車上安裝無線調度電話及自動停車裝置;司機出乘前必須在專用休息室睡滿四小時,值班室墻上貼著鮮紅大字——“違章一分鐘,悔恨一輩子”。這兩條新規此后寫進全國行車安全細則。
楊莊站旁,一塊青石碑靜靜立著,碑文只有二十六個字。夜里列車經過,總要長鳴汽笛。老火車司機說,那不是儀式,而是提醒:列車可以停,時間不能倒。災難背后,責任從來不是某一個人可以獨自扛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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